关于职称评定的一些问题
国家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规定,申报职称必须是以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申报手续,所以你需要将档案调到工作当地的人才,然后由你的单位委托当地人才出具评审材料。

至于计算机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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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人员;
(2)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
(4)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
(5)取得博士学位;
(6)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第三条中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并不是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所以不能免考!
另外,如果你需要在评定职称的时候有论文发表这项自身条件,可以联系我。
重庆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重庆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如下:
条件:
博士: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个月。
工程类硕士: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硕士/双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本科/学士学位:毕业满5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大专:毕业满7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中专:无参评资格。
流程:
1、市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
2、区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3、非公单位人员、流动人员、自主择业军队干部:
(1)档案在重庆的。个人——所在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2)档案在异地的。个人(持异地查档记录)——所在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参保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其中,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重庆的,须有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可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重庆、档案在异地的,须在重庆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参保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档案在重庆的,须在重庆存档1年以上(以存档记录为准)。
中级职称已经到手了 怎么进入档案里呢
交到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文件规定,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专科学历工作满三年,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可以初定助理工程师。工作年限的认定以社保局开具的个人参保明细表为准。
已电话回复诉求人,其可以在工作年限满后,进行助理工程师的初定,并确认诉求人档案在自己手里,如需在璧山评审或初定工程师,需将档案存放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扩展资料:
中级职称的评审条件:
(1) 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1、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2、专业论文要求:
(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3)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3、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重庆主城区,档案与助理工程师评定的问题
1.档案是高度计划体制下严格管理的个人社会动态的记录资料。到了市场经济年代已经不象过去那么重要了,现在的职称评定后都要颁发证书,不象过去只是记录在档案里,且相关网站都能查到资质等级所以对你评定职称没有什么实质影响 !
2.现在的职称评定都由每个城市的社保局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通过考试的形式评定,所以你要去社保局查询。
3.档案不由你个人进行管理,而是由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的。
评职称没有档案怎么办
首先,评职称是要提供档案的,没有存档案就是无档案或者死档案,管理部门是无法归档的,自然就评不上职称了;且如果通过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申报严格操作,是需要打开人事档案核对相关信息的,所以,个人档案要及时地保存在公司里,如果公司无法保存,可个人持档案保存在当地的人才市场中,这样想要档案了,就可以直接调转;另外,职称评审材料应当交由人事管理机构存入个人的人事档案中,作为获得相关职称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档案法》第五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