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2015年会计师职称评审公示在哪个网站

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经济会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2015年度新闻出版单位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已产生。按照评审工作程序,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12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总局人事司反映,并留下确切的联系方式。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电话:8313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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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
『壹』 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2017年高会申报评审时间、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评审时间是7月1日-7月15日。
(1)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扩展阅读
高级会计师的任职条件,除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外,还要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3年;或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考试要求
1、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运送与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2、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中央单位所属会计人员依据本部门规定破格条件报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4、中央单位在确定本部门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时,如有需要,可与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联系,取得本部门考试人员成绩相关信息。
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告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高级会计师
『贰』 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须具备哪些条件
一、申报人员须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的规定。
三、参加转系列评审的人员,也须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证明。
『叁』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流程
1.考生要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统一考试,获得全国或者本省认可的专及格分数(全国线一般是60分,达属到全国及格线的同学,由全国会计考办发合格证,3年内在全国范围内评审均有效;本省认可及格线,一般是50-59分,由各省考试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情况来划定,达到省及格线的同学,只在当年,本省范围内参加评审时有效)
2.考生准备好职称英语(B级),职称计算机(2-4个模块),评审论文(1-4篇),工作业绩相关资料,按级别报送到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指定的经办部门(一般是地级市财政部门或者人事考试部门),初审合格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论文答辩(有的省不用答辩),答辩结束后,省高会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您的相关资料,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您获得高会资格),您将正式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
具体可以从硬件及软件两方面列举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流程:
硬件方面包括:撰写(发表)论文(1-4篇)、高级会计实务成绩合格证书。(注意,多数地区对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已经不做硬性要求。)
软件方面包括:填写申请表、准备其他申报材料、初审、答辩、公示
『肆』 如何让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脱颖而出
国家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2015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及评审标准规定2014年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专业限制2015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对学历及专业工作经验年限要求如下
高级会计师的评定流程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考试合格并符合申报条件要求后,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考核推荐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级人社部门备案批准。
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4号)及各地区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考评办法等文件规定,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对申报人明确提出了学历、资历、专业工作能力及业绩成果等要求,大致标准如下
一、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取得会计师资格2年以上;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取得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水平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过全国、全省或全市(包括行业)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法规和办法的编写(制订)工作,能审核会计师完成的技术成果;
(二)制订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
(三)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或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三、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参加编写(制订)全国、全省或全市(包括行业)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法规或办法中发挥重要作用,被采纳实施,效果显著;
(二)所制订的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经实践证明效果显著;
(三)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解决相关的复杂疑难问题,提出的创见性建议得到采纳,大幅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四)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得到省、市财政部门的认可。
四、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个正式出版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
(二)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三)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五、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可以破学历或破资历(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评定资格。
『伍』 高级会计师评审如何填写申报资料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应该属于总结类的文章,与一般的总结类文章差不多。但也有独特的特点,是职称评审重要组成部分,是评委评价自己的重要依据,也是自己水平、能力、成果的展示,同时也是任职以来重要经验总结。总结写得好不好
『陆』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怎么填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本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
2、本表填写内容回均为取答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材料。
3、本表可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下载,一律用WORD编辑A3纸打印,不得加页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柒』 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评审业绩主要是对于自身专业工作的总结,或是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的总结。比如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以及解决的方式、平时工作的主要内容、主持过哪些工作项目等都可以在工作业绩中有所体现。撰写工作业绩时一定要秉承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可以适度润色。但不得提供虚假内容。
具体评审相关事项可以通过下方链接进行详细了解:
2017年高级会计师评审事项
『捌』 高级会计师资格任职评审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报送材料的种类和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单位统一申报需要填写,个人申报不填)。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在各级人事职改部门或省会计职改办领取,必须用碳素或蓝黑钢笔手工填写)。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4、近两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
5、本人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证的原件(审原件,附复印件)。各种有关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随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另一份单独装订。
6、能够反映本人工作业绩、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质量、数量的有关材料的代表作原件或复印件。
7、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8、外语、计算机合格证或者《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并附省职改办审查意见。
9、非本专业职务的申报人员需填报《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10、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自传或业务工作总结以及证明本人业务能力、水平和业绩的有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申报材料应注意的事项
1、上述表格必须使用规定的表格,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由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复印。
3、各类材料要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页码。
4、受理中央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需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委托评审函。
『玖』 高级会计师评审需要填报哪些材料
一、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
(二)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五)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及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累计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通过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评审条件、附则
三、专业理论知识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系统、扎实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熟悉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改革措施和国内外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发展动态。
(三)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以上: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两篇以上。
2、公开出版有较高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3、参与省、部级以上下达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成果奖。
4、在省以上内部刊物和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独立撰写的有价值的会计或相关论文4篇以上。
四、工作经历和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过省或省辖市(包括行业或系统)执行的财会财税制度或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
(二)全省行业性或省辖市地区性财会、财税改革工作的主要设计者或组织者。
(三)制订过大、中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四)主持、指导过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
(五)主持过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大中型企业财务及税务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
五、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以上
(一)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实现规范化,会计管理实现信息化,被县以上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
(二)在参加编写(制订)省辖市以上(包括行业)执行的财会、财税制度或管理办法中发挥重要作用,被采纳实施,效果显著。
(三)在加强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方面,经省或省辖市主管部门认定,成绩突出。
(四)所制订的大、中型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经本单位实践证明效果显著。
(五)提出的创见性建议被本单位采纳,大幅度提高企、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六)主持过5个以上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5个以上大中型企业税务、财会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工作,业绩突出。
(七)工作业绩突出,主管的财会部门被省辖市以上 *** 或省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财会工作业绩突出,被省辖市以上 *** 或省以上主管部门评为先进个人。
六、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符合学历或资历要求,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申报,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以上:
(一)在会计或相关专业方面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二)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决策工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者。
(三)公开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限前三名);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公开出版三部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教材(其中每部本人承担任务不少于3万字)。
(四)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不少于3000字、独立完成的专业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五)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成绩显著,受到省(部)级以上 *** 表彰一次以上者;受到省辖市级 *** 表彰二次以上者。
1、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的要求应同时具备。
2、正常申报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系取得会计师资格和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情况。
3、本条件中提到的效果、效益,主要是指量化的效果、效益,须交验所在单位意见和省辖市以上财政或税务等综合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证明材料。四、正式出版的著作是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是指具有CN刊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形式的刊物。获奖成果须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及批文。五、本条件中的“相关专业”包括财务、财政、税务、审计专业:“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指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六、本条件中所称“以上”均含本级。七、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申报年度年底。
2017年广东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2017年广东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适用范围
我省(不含广州、深圳市所辖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财会专业人员。
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途径。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已在各级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也可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各级人才市场申报。
(二)申报要求。申报人员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提交电子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再到现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表格要求。
1.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2.申报人员需填报本通知所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人所在单位基本情况表》。
(四)申报材料时效要求。除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可截至今年发证日期外,申报人提交的材料时效均截至2017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能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五)申报材料报送形式。
申报材料报送形式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申报材料名称及份数。
(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系统自动生成)2份,其中1份为原件。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09版表三)26份,其中1份为原件。
(3)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1份。
(4)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需提供原件查验;继续教育证原件1份。
(5)有效期内《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查验。
(6)取得会计师等资格以来的各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09版表九),1份。
(7)《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人所在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原件1份。
(8)业绩、成果材料,包括取得会计师资格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即有关奖励、成果、业绩等方面的证书或证明材料,或本人作为主要专业技术参与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各1份。
(9)论文、著作材料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将本人文章名称划线标明)及论文正文或编著篇章;独著作品只提供封面、目录。不受理用稿通知。
(10)本人取得会计师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3000字以内)1份。
(1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09版表八)原件1份。
(12)《高级会计师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各1份(见附件1)。
(13)贴资格证相片页(09版表七)1份。
(14)属于委托评审的,需提供委托评审函。
2.纸质申报材料的整理要求。
(1)不需装订材料及要求。
①《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1份;
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的原件1份、复印件24份
③《贴资格证相片页》1份;
④委托评审函(按需提供);
⑤提供查验的证书、证件原件。
上述材料装入材料袋2,并将相应的《高级会计师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贴在材料袋2封面(提供查验的证书、证件原件不需列入目录单)。
(2)需装订材料及要求。
①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用A3纸单面印制(折叠成A4规格装订)外,其他需装订材料统一用A4纸制作成册。
②表格不得改变其原有结构、字体和字号,材料应按目录顺序编好页码,集中整理装订(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③申报材料中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等复印后直接装订,不需粘贴在09版表五。
上述材料装入材料袋1,并将相应的《高级会计师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贴在材料袋1封面。
3.电子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册在装订前必须制作成电子版本,文件统一以“×××(申报者姓名)201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材料”格式命名,并以光盘为介质提交。电子版材料制作要求详见附件3。
(2)申报者必须保证电子申报材料与装入材料袋1的纸质申报材料册在顺序、格式和内容上完全一致。
(3)申报者需提供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论文的word文档,文档内容必须与刊物发表论文内容一致。word文档以“xxx(申报者姓名)-xxx(论文标题)”格式命名,统一放入以“xxx(申报者姓名)论文”格式命名的文件夹,一并存入上述光盘中。
(4)电子材料光盘请放入材料袋2。
4.其他要求。
(1)申报时,提交按上述要求准备的2个材料袋。
(2)申报人提交评审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数量质量符合资格条件规定;单位盖章必须为单位公章,“单位”需填写本级法人单位。
(3)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须由单位核对原件,并在每份复印材料首页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4)所在单位审核评价小组(由人事职改干部、技术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以及填报材料真实可靠性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150字左右),填入《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和评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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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广东省高级会计师参加评审人数
165名申报人。根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20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会〔2021〕3号),现对2020年度申报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165名申报人进行公示。公示分为单位公示和网上公示两部分。
2022年广东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工作通知
【 #高级会计师# 导语】 我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得知,2022年广东高级会计师申报范围、评审条件和相关政策、评审方式、申报途径等内容如下: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省2022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申报条件和相关政策规定,在广东省内从事会计财务实务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广州、深圳市所辖单位相关人员)。
(二)中直、部属和外省驻粤单位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单位所属评委会申报评审。如确需委托评审的,须经其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评审;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评审。
二、评审条件和相关政策
(一)评审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9号)附件《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附件1)。
(二)职称资历年限计算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1.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3.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评审方式
1.高级会计师职称实行考评结合方式。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须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2020、2021、2022年度),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2.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实行评审方式。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须进行面试答辩,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全国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认定不需参加面试答辩。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执行。申报人需完成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含公需课、专业课),并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会计专业系列)。
(五)职称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广东省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六)申报转系列评审。具备非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从事财务会计实务工作满1年可申报转系列职称评审。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七)跨区域、跨单位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按照《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申报评审和确认规定》,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
(八)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根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号)及有关政策规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不作要求,其在港澳台或国外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作为有效工作经历,取得的业绩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
(九)技工院校学历。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三、申报途径
我省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方式进行。
(一)申报人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二)申报人登录“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会计职称评审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2。
四、申报安排及要求
(一)账号注册
1.单位账号注册(2023年2月6日9:00至19日17:30)。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会计职称评审系统”注册单位账号[系统原注册单位账号均调整为待审核状态,待单位完善信息并补充上传单位证书(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经省高评委办公室审核后可继续沿用]。
2.个人账号注册(2023年2月7日9:00至19日17:30)。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会计职称评审系统”注册个人账号(系统原注册个人账号可继续沿用)。
(二)个人申报(2023年2月7日9:00至19日17:30)
申报人根据自身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填报,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送单位审核和公示。
(三)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17:30)
1.做好材料审核工作。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每份均须审核人签名、单位盖章和注明审核时间(复印件审核后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字样)。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省高评委会办公室。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上传会计职称评审系统。
(四)省直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7日17:30)
省直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省高评委会办公室。
(五)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7:30)
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对省直主管部门、各市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六)申报人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17:30)
申报人应在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受理后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评审。
(七)纸质材料报送方式及要求
1.申报人须提供的纸质申报材料。
(1)《广东省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双面打印;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所在单位、市级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等盖章)。
(2)《()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1份(A3纸单面打印、不要超过1页纸;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经所在单位盖章)。
(3)《2022年广东省会计职称评审表移交登记表》1份(A4纸打印)。
2.地市所属申报人报送要求。地市所属申报人应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至所在地的市财政局(附件3)。地市财政部门应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本地区申报材料核实汇总后报至省高评委会办公室。省高评委会办公室不接受地市所属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
3.省直单位所属申报人报送要求。省直单位所属申报人应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直接快递至省高评委会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2楼西侧省会计学会。
联系电话:020-83170315、83170155、83170310、83170400。
五、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财政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价函〔2012〕1122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如下:
1.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700元/人(含评审费50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
2.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840元/人(含评审费50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答辩费140元)。
无论评审结果通过与否,所缴费用均不退还。
六、评审结果公示
(一)评审通过名单公示。评审通过名单将在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发布。
(二)评后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评后公示,评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省高评委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署名举报。
七、材料清退和证书领取
(一)评审通过人员材料清退。评审工作结束后,地市评审通过人员的《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由所在地的市财政局负责统一领回并发放。省直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到省高评委办公室领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应由单位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无法补办。
(二)职称证书(电子证书)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附件 :1.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2.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材料填报指南
3.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受理单位一览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28日
原标题: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高级会计师怎么评审
高级会计师每年能参加评审的人都是很少的,下面是评审流程:
一、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流程
第一步:个人申报
第二步:资料审核
第三步:缴纳评审费用
第四步:参加答辩
第五步:评审组“初评”
第六步:“高评委”表决
第七步:评审公示
第八步:证书领取
每个地区的评审资料和评审流程会有一点点不同,但是大致资格评审条件如下:
(一)单位公示。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40号)规定,凡申报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人员,在申报材料上报省财政厅之前,须通过本单位审核,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评聘分开。经评审取得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情况决定聘用事宜。
述职答辩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将在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