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栋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是谁

甘肃栋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是师海东。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甘肃栋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师海东。公司地派态山址是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新添镇河北村二社,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尘中甘肃省定西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闭册资本166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
甘肃建投建筑安装转型路径有?
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甘肃安装集团),隶属于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甘肃建投”)。公司创建于1958年8月,系原甘肃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更名组建而来,注册资本12342万元,是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的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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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拥有机电工程施工姿游总承包壹级、电力工程施迹闭销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6项一级资质;拥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态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等4项二级资质;拥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等资质等5项三级资质。拥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长输管道安装(GA2)、公用管道安装(GB1、GB2)、工业管道安装(GC1)安装许可证,特种设备(锅炉)安装、修理、改造A级许可证,及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一级许可证。拥有施工劳务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年施工能力50亿元以上,现有职工1000余人,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550余人,一、二级建造师280余人,配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司施工能力和技术力量雄厚,依靠技术优势和科学管理,立足甘肃,辐射全国,发展海外,在电力、机电安装、市政、钢结构、环保、石油化工、矿冶、水利水电、民用建筑等行业领域,承揽了大批工程项目的施工。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第五期)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我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做好2011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1]9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绳,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学院专业发展、学科建设需要,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规定程序,认真及时开展此次公开招聘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序开展,学院成立了《人才招聘委员会》,下设公开招聘办公室,并成立相应的公开招聘专项工作组。
(一)公开招聘委员会
全面负责公开招聘工作,明确公开招聘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总体安排,制定公开招聘工作实粗态施世滑方案,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出决策和指导。
主任:田树涛
副主任:马江李社生孟兰生王娟丽王继伟谢钢
成员:魏少新刘亚龙高雁晋许洁王玉平李春雨
李君宏韩建绒邱琴忠杨丽君王荣杨晶
茅燕颖李贵文候小强汤洁王荣荣魏钢
叶进博孟娜徐敏
(二)公开招聘办公室
公开招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发布公告、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组织考试、公布成绩、组织面试、考察、体检岩返源、确定拟聘人员、结果公示、聘用。办公室设在学院组织人事处。
办公室主任:刘亚龙(兼)
办公室副主任:高雁晋许洁李春雨李君宏
办公室成员:孟娜徐敏王荣荣
(三)公开招聘专项工作组
1.纪律检查、监督组:负责对此次公开招聘进行全过程的检查、监督。
组长:马江
副组长:王继伟
成员:许洁李艳陈彩苓刘彩霞
2.对外宣传及网页建设组:负责对此次公开招聘不同阶段的工作进行对外宣传,制作和维护相关网页。
组长:李春雨
成员:王娜赵炳科
3.考试组织组:全面负责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各项工作。
组长:李社生
副组长:李君宏
成员:韩建绒邱琴忠杨丽君王荣杨晶茅燕颖高建兴
席攀锋王荣荣
三、招聘计划及对象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计划招收30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专业设置详见《公开招聘人员具体专业岗位列表》。
(二)招聘对象
此次公开招聘对象均为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年龄应在30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生需五证齐全(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四级、计算机一级、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四、组织实施阶级安排
(一)筹备阶段
时间:2011年8月17日—10月7日
负责部门:组织人事处
工作任务:根据学院师资队伍结构和专业建设方向,拟定招聘请示、招聘计划、招聘公告等,进行上报审批。
(二)宣传公示阶段
时间:2011年10月17日—招聘结束
负责部门:宣传部
工作任务:具体负责在学院主页醒目位置制作公开招聘相关链接,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设置专栏,对此次公开招聘不同阶段的工作进行宣传、公示。保证招聘期间学院网络的正常运行。
(三)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
时间:2011年10月8日—10月29日
负责部门:组织人事处纪检办公室
工作任务:严格按要求在网上审核报名人员资格。
(四)考前筹备阶段
时间:2011年10月17日—11月11日
负责部门:教务处相关系部
工作任务: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拟定考试大纲,并以岗位的基本任职要求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或技能知识统一命题。试题份数为每个专业不少于三份试卷备用,试题难度设定为专业基础知识40%,专业实践题不少于30%,拔高题15%,综合知识15%。
(五)资格复审、发放准考证阶段
时间:2011年11月7日—11月11日
负责部门:组织人事处纪检办公室
工作任务:对已通过网络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向通过复审的报名者发放准考证。
(六)考前安排阶段
时间:2011年11月14日—11月24日
负责部门:公开招聘委员会
工作任务:对公开招聘笔试备用卷进行抽题定卷,安排专人进行复印装订,考场布置、监考人员和笔试结束后的试卷批改工作等。
(七)组织笔试阶段
时间:2011年11月26日—11月29日
负责部门:教务处纪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工作任务:组织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以及考试成绩的统计工作。
(八)面试安排阶段
时间:2011年11月30日—12月2日
负责部门:公开招聘委员会
工作任务:按招聘专业进行面试分组,安排面试考官、面试考场等。
(九)组织面试阶段
时间:2011年12月3日
负责部门:由组织人事处具体牵头负责,教务处、纪检办公室配合
工作任务:对通过笔试的应聘者进行现场面试。
(十)报审、体检阶段
时间:2011年12月5日—12月12日
负责部门:组织人事处
工作任务:报请院党委会审议拟招聘人员名单。通知审议通过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学院网上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
五、纪律要求
我院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人社厅、教育厅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报名条件一经公示,应严格遵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招聘对象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二)学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与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询问(电话0931-2391150)。
(三)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请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已打印出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CET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各类职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五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于规定时间到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三村200号)组织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分为笔试、实际能力测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人员少于3人时,按紧缺专业的岗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实际能力测试成绩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比例为2:1,参试人员无人达到要求的笔试成绩,则不再进行面试,取消该专业的招考名额。
综合成绩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综合成绩构成为笔试占80%,实际能力测试占20%。综合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试成绩将在省人社厅及学院网页上进行公示。
1.笔试情况
笔试时间:11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报考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省人社厅及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2.面试由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组织实施,重点测试报考者执教能力及其他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省人社厅及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公开招聘委员会同意后,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综合报考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分别在学院及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咨询电话:0931-2391150
附:1.《2011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一览表》
2.《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2011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一览表.doc
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综合记分评标定标办法
甘建建〔2006〕230号
第一条为规范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定标活动,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05】10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定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评标、定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
第四条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三分之二兄巧的评标专家,应当在有形建筑市场政府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工程造价师不得少于3名)。招标人推荐的三分之一专家,应当是具有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的人员。专家抽取工作可在开标时同时进行。因技术特殊的工程,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实后,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第五条开标前,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或者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不能出示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的。
第六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出现两个以上法人公章不一致或者法定代表人印章不一羡局键致的;
(二)省腊激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项目经理)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三)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者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机构与备案登记或者资格预审通过的不一致的;
(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者担保书的;
(七)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
(八)采用施工图预算或者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投标人未提交完整的工程造价文件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之间修改内容、计算错误、文字表述等内容出现明显雷同时,评标委员会可视为串通投标或者围标,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投标报价总分为100分。
(一)报价评审程序
投标报价(必须在5家以上)在招标人控制指标价和大多数投标人报价的+4%~-8%(包括+4%、-8%)以内者,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基础上,由招标人当众随机抽取浮动点(浮动点分别为:+1%、+0.5%、0%、-0.5%、-1%、-1.5%、-2%)后,计算得出评标指标。评标指标=投标人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值/(1+浮动点绝对值)。投标报价与评标指标相比,每向上浮动0.5%扣1分,每向下浮动0.5%扣0.5分(高于0.5%按1%计,低于0.5%按0.5%计)。投标报价与评标指标相同时,得满分100分。
(二)招标人控制指标价高于或者低于大多数投标人报价的+4%~-8%(包括+4%、-8%)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人控制指标价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本条“(一)报价评审程序”的评审。
(三)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的总报价、合价有计算错误的,应当依照单价调整其合价、总报价。经投标人同意,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文件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工程造价控制指标。工程造价控制指标是指施工图预算价。施工图预算应当由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加盖编制单位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和编制人员资格印章。
第九条施工能力、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扣分
(一)施工能力扣分
1.投标的项目经理未承担过湿陷性黄土地区施工任务者扣1.5分;
2.投标的项目经理未承担过同类工程(指面积、总高度和层数相近,以近三年备案施工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为依据)者扣1.0分;
3.投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达不到中级(包括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者扣1.0分;
4.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达不到工程施工要求者扣2.0分;
5.施工的主要技术工种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要求者扣1.5分。
(二)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扣分:
1.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不能指导施工者扣1.5分;
2.没有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者扣1.0分;
3.没有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者扣1.0分;
4.没有确保安全生产的措施或者安全生产措施费未单列者扣1.0分;
5.横道图或者网络图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不合理或者与总工期不一致者扣1.0分;
6.没有合理的施工总平面图者扣1.0分;
7.没有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者扣1.0分;
8.没有采用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广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者扣0.5分。
第十条本规定第九条(一)施工能力、(二)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中各项评审内容满足工程要求,视为合格者不得扣分。涉及扣分项目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提交评标委员会集体进行评审后方可扣减该项分值。
第十一条安全事故扣分
(一)投标人施工现场发生四级重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3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0.5分,对负有责任的项目经理每次扣0.8分。
(二)投标人施工现场发生三级重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6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0.8分,对负有责任的项目经理每次扣1.2分。
(三)投标人施工现场发生二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事故后有瞒报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12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1.0分,对负有责任的项目经理每次扣2.0分。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事故扣分
(一)投标人发生四级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3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0.5分,对负有责任的项目经理每次扣0.8分。
(二)投标人发生三级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6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0.8分,对负有责任的项目经理每次扣1.2分。
(三)投标人发生二级以上重大质量事故或者发生事故后有瞒报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在12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1.0分,对负有责任的项目经理每次扣2.0分。
第十三条建筑市场不良记录扣分
(一)投标人被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包括通报、经济处罚、停工整顿等)的,自查处之日起,在6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1.0分。
(二)投标人被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包括通报、经济处罚、停工整顿等)的,自查处之日起,在12个月内评标中,每次对投标人扣1.5分。
第十四条投标人报价总得分,减去所有扣分后,最高得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后,由第二名作为中标侯选人,依次类推。投标人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以低报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第十五条在评标过程中,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及评标监督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室,不得参与评标、定标的有关工作。
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未按本规定第九条规定评审的,评标无效,并追究评标委员会的责任。
第十七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评标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任何投标人及利害关系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监督评标活动的有关人员在宣布评标结果之前,不得泄露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有关情况。
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报告有不同意见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报告。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省内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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