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职称评定新规

1、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2、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评为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担任助理职称2年以上。大学本科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大专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并从事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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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甘肃省教育系统副高职称评定办法如下:任职年限要求:担任中学一级职务满5年以上。专业论文和教研成果要求:省级重点中学教师,至少有两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2022年甘肃省教师职称新规
1、年甘肃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助理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2、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报评审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通知明确,在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均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
3、甘肃省教育系统副高职称评定办法如下:任职年限要求:担任中学一级职务满5年以上。专业论文和教研成果要求:省级重点中学教师,至少有两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4、教师职称评定新规如下:明确破格晋升条件 破格晋升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以单破、双破、多破,须至少在低一级岗位聘用一年以上。
5、时间步骤 2022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8月下旬开始,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开启时间为8月25日24时,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全省评审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一)安排部署。
6、加快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在改进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面,完善基层中小学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
1、基层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累计1年以上的经历;教育教学研究、服务机构人员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调研、指导累计1年以上的经历。
2、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3、需要。截止2022年12月28日,根据《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与2022年12月20日开展中小学教室评审答辩会议,由各地各州市组织答辩人员,是需要答辩的。
4、从聘任算起,教师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5、中级教师评职称评定条件如下: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6、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