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正高级职称公布

根据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我办决定对2022年度广西经济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地址:南宁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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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投诉及举报中涉及高级评委会职改办人员的违法违纪事项,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号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广西2022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评定标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具有较丰富的职工教育教学经验、培训经验和实操技能,熟悉教学规律,长期从事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教学效果好,业绩突出。
具备较强的职工教育教学与改革研究能力,能根据专业技术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并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推进成果应用,取得了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指导讲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广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从事职工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符合评审范围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竭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学历、资历条件:
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讲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三)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四)非教师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工教育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可进行职称转评。职称转评应符合职工教育系统职称评审条件,资历、年限、业绩成果等可以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算。
广西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中小学教师也可评"正高"
随着教师资格改革的推进,广西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也有了改变。教师资格证考试频道为您整理《广西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中小学教师也可评"正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广西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中小学教师也可评"正高"
柳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重教学实绩向乡村教师倾斜,中小学教师也可以评“正高”了
近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柳州市制定出台了《柳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全市共有1400多所中小学,4.1万余名中小学教师涉及这项改革。
此次改革范围为柳州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各级教育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等中小学教育教学机构中在编在岗教师。
本次改革内容包括:第一,健全制度体系,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增设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职务);第二,完善评价标准,对原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进行了修订,改变了原职称评价过分强调论文和学历的倾向,把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第三,创新评价机制,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完善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第四,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从2016年起,按照“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内进行职称评审,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任职资格评审。改革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的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每年拿出一定的岗位,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到相应岗位。
另外,民办中小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评审管理模式不变,评审条件和标准按新的规定执行。此次改革还体现了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适当向农村边远学校倾斜。对累积在乡村学校任教2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通过后,可即评即聘,为吸引、留住乡村中小学教师人才队伍提供了制度保障。在评审条件上给予乡村教师倾斜,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要求不再作为乡村教师申报评审条件,论文不做发表要求。
2016年教师工资改革方案:绩效提升
2016年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教师教龄津贴实施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