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职称评审文件,广西师范大学评教

2023-02-25广西职称评审网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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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晋级的申报材料怎么写???

报送申报材料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申报材料中各种表格的填写,要求具体、全面、真实、准确。要认真地填写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以及成果业绩等情况。应力求使申报材料言之有物,数据详实,特点鲜明,重点突出,事实确切,评价恰当。要能够真实反映申报人的实际情况,防止虚假浮夸,主观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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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申报表格和送审材料都要经过公示。如经公示发现主体申报材料如各类证书、论文等材料系伪造、剽窃他人的,按规定两年内将取消申报人的申报晋升资格,对其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广西师范学院职称评审文件,广西师范大学评教

送审的材料必须是申报人的真实东西,要求送原件的必须送原件,要求送复印件的必须先将所有原件送所在单位职改工作联系人处审核认可后,方可在复印件上盖上本单位的公章。

2、严格按规定要求填写表格、整理申报材料

申报表格要求“清楚”:一是内容清楚,应严格按有关要求认真、规范地填写。二是字迹端正、清楚。可用计算机填写并打印。如相关栏目填写内容较多,必要时可附加页。附页要与该表规格大小相同,并与其他插页一起按规定顺序装订整齐。

申报材料要求“齐”:一是量齐,表格中填有的,证明材料就要齐。没有宁可不填。二是整齐,所有材料要按要求分类装订成册,并加上目录。

《评审表》的填写要求

评审表填写的总体要求:内容要具体,全面、真实、准确;有关栏目应注意按表下的“备注”说明及本说明的要求进行填写;相关栏目如无内容可填,应在该栏内填“无”字以示确认。

根据存档规定及上级职改部门规定,评审表内容可以打印,但不能复印。

打印要求:表内页用16K纸双面打印、表外页用8K纸双面打印,夹好不用装订,由职改办负责装订成册。

评审表封面的“单位”栏一律填写“柳州运输职业技术学院”;“拟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栏填写这次拟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

现以高级评审表为例加以说明,其他可相应参照填写。

表一:基本情况

1、姓名:用字要固定,要与档案中的一致。

2、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3、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要与档案中的一致。

4、出生地:填写申报人出生的地方。

5、籍贯:填写祖籍所在地。

6、工资:填工资条中第一栏的数字。最好能写清工资档次。

7、行政职务:填写担任的主要职务,担任教研室主任也应填上。

8、身体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差”

9、最高学历栏中:

双学历的须填写两个学历。有本科以上两个学历层次的,如本科和研究生(研究生要写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研究生班),也要同时填上(专业、毕业时间);

学校、专业:应写全称。如果是以自学考试、函授、电大、业大等方式就读本科的,在学历(学制)栏应填上“函授本科”、“自考本科”、“电大本科”、“业大本科”,工农兵学员填“大学普通班”;研究生班的“班”字不能漏。双学士学位必须填两个学位;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10、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取得资格时间:填本人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职称批文中所明确的资格起算时间。

11、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主要应围绕所申报的系列、涉及的学科领域及现从事的具体工作来归纳概括,写出具体的专业,不能只填从事教学、科研。

12、专业技术职务及资格审批机关及审批时间:

审批机关:高级的过去是区科干局,现在是区人事厅。中级的是区教育厅。

审批时间:审批公布的下文时间。

13、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不能只写一个时间,要写清楚加入什么组织。

14、懂何种外国语言:要写明语种和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通过等级考试的要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几级考试。

15、何时何地受何奖惩:一般填写任现职以来行政方面的奖惩情况(教学、科研方面的获奖,不在此处填写,在表7中反映)。而且要写重要的,如“工会积极分子”最好不要填。

表二:主要经历

主要经历系指主要学历和社会经历:(按时间顺序填写)

1.主要学历:从初中开始按时间顺序填写。要写清所在学校、系、专业的全称(如XXXXXX学院XXXX系XXXX专业),学习起止时间(具体到年、月,如2000.7-2001.7),业余时间参加业大、函大、电大或自学考试等学历学习也应填上。

2.社会经历:应分别填写清楚在各个时期及在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任何职”一栏主要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在同一单位工作,但岗位不同的,或脱产学习3个月以上的,应分段填写。

3、学习经历与社会经历时间有交叉的,可按时间顺序在表中分段填写。

表三:国内外学习、培训、进修经历

主要是继续教育的经历,填写与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有关的学习、培训、进修情况,参加学术研讨会不算。由申报人在综合考虑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及晋级要求依次填报,通常依时间远近、起止时间长短及重要程度加以排序。该表的内容应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如结业证等,并在“专业及主要内容”栏目内同时标注“见附件X”。

表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该栏是评审表的主体内容,一定要写好,使之成为基层部门、学校及相应评委会推荐、评审的重要事实依据,用字不要太小,以4号字以上为宜。

“任现职以来”的时间界定,指从现任职务资格取得的时间之后算起。中途重新确认的系列职务资格与此同,仍从同级职务资格取得的时间后填写,并应有所侧重。

文字表述讲求详略得当,注意兼顾与所提交的其他申报材料的相互呼应关系。在内容上应全面详尽简明扼要地概述任现职以来的工作实绩。按所申报的相应系列职务任职条件和应履行职责的标准(各系列试行条例)要求衡量,集中突出地写明自己在哪方面已达到规定条件要求,以及具备符合晋升条件的具体情况。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去写,条理要清晰,要一目了然,如教师系列的可按教学、科研、课程建设、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教书育人等几个方面去写。要少写闲话、废话、形容词,多写成绩、结果、数量词。所及之处,应有材料依托,且支撑有力。必要时可在文中标注“详见附件X”,同时依次做好附件材料的著录编目。如该栏因内容需要,可加附页填写,切忌过于简单,三言两语,一笔带过。

表五: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有专门表格,本表主要是填写“任现职以来”主持和参与的在校内各主管单位备案立项的科研项目、专利、科研获奖、教学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等,在此表相关栏目要作文字说明,还应提交项目立项书、完成情况、效果及获奖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将之归入附件材料。在“附件目录”中逐一著录编目。

起止时间:先按科研项目、专利、科研获奖、教学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分类,再按时间先后排列。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系指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一般包括教学、教辅、科研、专业技术管理以及学术社会兼职等工作。此栏只能填报在院内各主管单位备案立项的项目,要写明:立项时间、项目来源、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填写应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本人起何作用:一般指在所完成的或正在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中,你从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如属主要参加人员应写明有多少人参加,本人排第几名;如属合作项目,除在相关栏目作文字说明外,还应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完成情况:写明项目课题的进展情况。

效果、效益:要按实际情况写,切不可夸大。

获奖成果:写明授奖部门,奖励名称,等级。

专利:要写明专利的法律状态,如受理阶段、授权等。获奖励、专利的项目,须注明奖励等能、专利级别、授予单位。

表六: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由承担过教学任务的人员填写。

完成教学工作情况:应填写自任现职以来至申报晋升当年12月底止,在该任职内所完成的教学工作量。

如任职年限较长,已超过规定晋升年限,拟申报高级视具体情况可填近五年(2001.01——2005.12)的、中级填近四年(2002.01——2005.12)的教学情况。

要求按学期分时间段填写,不能间断;要填写清楚主讲课程名称及其他教学任务名称(如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等,学生人数按实际人数填写,课堂教学按实际周学时数、总学时数填写;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周学时数栏可不填,总学时数按实际周数(天数)填写,不折算成学时数。上课学生专业、年级,脱产进修、请产假、支教、扶贫等需在备注栏注明。(经组织批准或工作需要参加脱产进修学习、支教、扶贫等时间不计算在年均数内,以实际在岗教学时间计算)。申报讲师以上职称需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含主讲课程、指导实验、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工作任务),其中年均授课时数一般不少于150学时。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其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免,以年均授课时数150学时为标准,担任校级领导的不能少于1/3,担任中层领导的不能少于1/2。

指导研究生情况、指导教师进修提高情况:要写清指导研究生、进修人员的人数,讲授课程名称、学时数、时间,指导其完成科研及其它任务的情况和成绩。

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贡献:要求申报教师系列含学生思政系列人员必须填写,包括班主任工作、辅导员工作、学生教育工作等方面的成绩。

表七:任现职以来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该表填写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成果、论著、论文、重要技术报告及其他有关成果。

日期:指出版、发表、宣读、交流的日期,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也可突出重点按重要程度归纳排队。

名称:要列出著作、论文全称。介绍性文章发表在报纸上的不能算作论文,不要在表中罗列。

独著、合著或译著:注明著作、论文类别(专著、编著、教材、工具书、参考书、论文等)及排名;在本人所承担任务中,是集体完成的,要注明本人所完成的部分。

出版:须注明出版社名称;

登载:须注明刊物名称、刊期及页码。是增刊的必须注明增刊。经查实是核心期刊的可以注明,否则不要乱注。(核心期刊目录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中的核心期刊为准。)

获奖:须注明获奖名称、级别、等级及授奖单位。(最好不要填写非政府机关授予的奖励,如学会、协会等学术论著奖。)

如内容较多,可加附页。不重要的、报纸的短小文章最好不要填上去,填写的篇数必须与推荐表中论文的统计数相符合。

表八: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

考试成绩:主要填写专业进修考试(含四到六门研究生课程考试)、职称外语考试、职称计算机考试等成绩。有具体成绩的填写具体成绩,写合格的填写合格。

答辩情况:由相应系列高级评委会根据申报者答辩情况填写结论性评语及答辩等级。

表十: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时间、考核结果:由个人填写,基层单位负责审核。

考核单位、负责人签章:经院职改办核实后,加盖柳州运输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章和人事部门公章予以确认。

表十一:自我鉴定

应按照相应系列《试行条例》中的政治和业务条件的要求进行填写,说明自己是否符合申报评审XX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落款处必须用笔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

以上各项填写要求,主要是针对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而定。不同部门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填表,可参照上述要求,根据上级规定和具体要求作相应参照。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填表要求

“最高学历(专业)和主要学习经历” 栏要从中学起按照时间顺序填写。有工作经历的要将工作时间、地点及所从事的工作填写清楚。

“见习期工作小结”栏要认真总结自己见习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可参照《评审表》“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栏要求来填写。

申报材料要求参照学院评审文件附表“柳州运输职业技术学院每年推荐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推荐表》的填写要求(有样表)

推荐表的构成:教育厅下发的有:高校教师系列和其他系列的两种推荐表,除“业务工作”栏目设计不同外,其他基本内容均相同。其他厅局的也有各自的推荐表,要求会有所不同。

现将以高校教师系列的推荐表为例,该表大致分为七个部分。包括基本情况、教学、科研、师德、获奖、继续教育及学校推荐意见。其内容基本涵盖了评审表的主要内容要素,同时体现学校推荐的结论性意见。

推荐表的作用:专用于各相应系列高、中级评委会评审中使用。其主要作用,在于在对申报材料进行横向比较基础上,进而做出高下之分、择优晋升的评审过程中,推荐表可以集中、突出、浓缩地基本反映出申报人的整体面貌,是在众多申报材料中展示个人竞争实力的写实记录。因而,其重要程度不容忽视。

推荐表的填写:原则上要与评审表内容相一致,现就有关部分说明如下。

计算机考试、外语情况:统一填“合格”或“免试”。

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要填写成任现职年限。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一般从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开始算起。

近五年教学考核等级:填年终考核表中教学工作定性考核结果。填写“优秀”、“称职”或“不称职”;如读硕博、进修而未参加考核的,直接写“读博”“读硕”“进修”字样。

“授课总学时数”和“年均授课学时数”个人先不填。

近两年师德考核等级:填师德考核的考核结果,分“优秀(A)”、“合格(B)”“不合格(C)”三个等级,由宣传部审核。

40岁以下教师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等级:分“优秀(A)”、“合格(B)”“不合格(C)”三个等级,由学工部负责审核。

任现职以来科研工作情况:

应主要填写与所提交的申报代表作相对应的成果名称。其中,要求打印时将送审论文代表作的篇目用黑体显示。

“排名”主要指完成的情况及所起的作用。独立完成写“独著”,合作完成写“第几作者”;项目应写明“主持”或“主要参加”等。

“科研获奖”主要写明获奖名称、级别、等级及授奖单位。

“合计”指任现职以来所完成的科研成果总数。与评审表所填的成果总数要一致。“其它”部分尽可能具体说明。

“主要研究方向”应在认真推敲基础上,概括地填明本人在某学科领域的某研究方向,具体视各自情况确定。

“其它获奖”栏相对上两栏“教学获奖、科研获奖”而言,此栏主要填写与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有关的称号方面的获奖情况。如“三八红旗手”“文明市民”等称号勿填入内,

“继续教育”栏要填写与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进修经历。

补充材料要求:

1、申报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还需附上《教师任期教学主要工作考核表》1式4份,分别贴在评审表的第8~9页之间,此表由学校教务处签署意见并盖章。

2、40岁以下申报教师系列副教授级以下(含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资格者,须认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教师师德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表》,由学工部和宣传部审核盖章后贴在评审表第10—11页之间。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家鉴定意见1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分别贴在评审表第12页~13页之间(即“表九”专家鉴定意见栏上)。

4、因岗位问题所申报系列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要有现岗位的本专业高级专家对其进行全面考核意见或参加岗位专业学习的进修成绩复印件1份。

5、上一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6、任现职以来个人正式发表的论著等材料(其中:送审代表作必须是原件,且要在封面上注明;其余的可用复印件,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封底),申报正高者不超过7篇(部),申报副高者不超过5篇(部),每件的封面均须写上姓名、单位、所申报职称;如为科研项目,应附上盖有校科研处公章的项目立项书、鉴定书复印件各1份或阶段性成果经济效益证明等材料。上述材料如超过所要求的篇(部)数,请申请人将拟上交自治区教育厅的篇(部)装入材料袋,其余的包扎成捆(亦写上单位、姓名),由校职改办审核后再退还本人。

7、申报破格者,要附上基层单位的破格专题报告1份(报告中要指明符合破格条件的具体条款,学校再据此另写破格专题报告)。

8、对于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延退手续的申报者,要附上学校批准延退文件的复印件1份。

9、申报材料中一、二号袋材料请申报者自行备份,原则上职改办不予退还。

上述材料,申报高级者将材料用两个材料袋分装,其中1~2项的材料放入1号袋,3~8项的材料放入2号袋;申报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将所有材料放入同一材料袋内。材料袋封面均要清楚、工整地填写好申报系列、学科组、姓名、申报资格、材料目录。

在其他系列主管部门评审的,其申报材料要求按其他系列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的要求整理。

送审的材料必须是申报人的真实东西,要求送原件的必须送原件,要求送复印件的必须先将所有原件送所在单位职改工作联系人处审核认可后,方可在复印件上盖上本单位的公章。

所有申报表格和送审材料都要经过公示。如经公示发现主体申报材料如各类证书、论文等材料系伪造、剽窃他人的,按规定两年内将取消申报人的申报晋升资格,对其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2022年广西南宁市马山教师中级职称什么时候公示

南宁市教育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0 10:10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文号:南教职办〔2022〕9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各民办职校,市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体育局以及共青团南宁市委职改办(部门),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二)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以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四)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五)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内的。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条件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8〕76号)执行(见附件1)。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将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桂职办〔2018〕76号)中“学历(学位)、资历”条件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的内容为:

1.助理讲师:具备硕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见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2.讲师:具备博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4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讲师职称4年以上。

3.高级讲师: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中等职业学校后,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4.正高级讲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企业公开招聘的应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讲师职称5年以上。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作本系列要求。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关新规定,从其规定。

(三)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号)文件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的人员,可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见附件3)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申报相应职称。

(四)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已将决策咨询类信息纳入评审条件的相关系列(行业),可按评审条件规定执行。(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政策,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七)在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机构)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职称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评,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八)申报人员的工作量、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教育教学课题及其他业绩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2022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高级讲师职称评审统一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人通过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填报。

(二)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初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填报。

申报人需随时关注审核信息,如申报材料被退回,应及时(在24小时内)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再次上报。因申报人未能及时将各级职能部门退回的申报材料完善后上报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四、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系统规定模块填写上传材料,并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签署承诺书。因申报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在指定位置填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所在学校(或学校)应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提供“材料审核记录表”(见附件4),原则上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一)继续教育材料。

申报人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申报人申报前需完成规定的2022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以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中小学教师每年专业科目所修学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桂教师范〔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

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核实。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按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

(三)辅助材料。

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需同一单位出具的辅助材料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破格申报的,无需提前单独审批,由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经申报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

2.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材料。

3.其他特殊情形,应根据评委会要求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五、评审推荐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个人申报、单位推荐):

2022年7月至8月,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和单位组织考核、公示、审议、推荐阶段。

第二阶段(主管部门及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2022年8月25日至9月5日,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职改办审核推荐正高级讲师。

9月6日至24日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职改办审核推荐高级讲师、讲师和助理讲师。

第三阶段(接收审核阶段):

9月6日至7日为市教育系列职改办接收审核正高级讲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材料及初审。

9月26日至9月30日为市教育系列职改办接收审核评审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材料及初审。

第四阶段(筹备、评审推荐阶段):

9月下旬组织正高级讲师评审推荐工作,同时筹备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评审会阶段,11月组织评审。

第五阶段(研究讨论、公示阶段):

9月下旬公示正高级讲师推荐人选,12月公示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评审结果。

第六阶段(推荐上报教育厅、报送市人社局职改办审批):

9月底将正高级讲师数据材料报到教育厅职改办。12月向市职改办报批高、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

六、审核推荐程序要求

申报者及各单位在评审系统中应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本级教育系列职改办审核——本级职改办(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再按管理权限向市职改办或教育系列职改办提交。具体审核推荐程序要求如下:

(一)学校(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审核,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

2.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原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并承担相关审核把关责任。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并向全体教职工说明公示地点,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相应评委会推荐参评。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对学校推荐上报人员进行初审并根据岗位结构比例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后,须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推荐上报后要随时关注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情况,如有被退回情况的,应督促申报人员按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上报,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4.各学校(单位)的审核责任人,登录网络申报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组织考核、审议,按规定组织研究、确定推荐申报人选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单位应在出具推荐意见前组织面试答辩,并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完成上述程序后即可提交上一级部门。严禁将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

5.各单位(部门)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或7人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审议推荐小组实到人数半数以上同意票者,方可推荐到相应评委会。单位审议推荐人员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未经答辩和审议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材料的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责任。

(三)各级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各级职改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等报送评委会评审。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应当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加强对无职称申报和破格申报情形的审核,无职称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七、评审组织

今年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讲师等评审工作。正高级讲师申报材料由学校所在市教育职改办按程序统一报送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申报中小学校正高级讲师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除正高级以外,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将由南宁市教育系列职改办组织评审工作。

八、评审收费

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收费标准仍按桂价费字〔2006〕359号文件规定执行:正高级450元/人·次,副高级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请申报人在材料提交后及时关注系统流程进度,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缴费。

九、纪律要求 

(一)加强职称诚信管理。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各级评委会要规范评审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双向激励,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

(二)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各级评委会、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八章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职称监督管理。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信访、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教师初级职称评定条件?

A. 广西中小学教师的初级职称应具备哪些条件

广西中小学教师的初级职称评定标准:(具体查看广西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文件)

评定标准:中学一级教师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专业基础知识较扎实,教育教 学能力较强,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掌握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在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理论 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承担教学公开课,取得较好的效果;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市、县级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教育技术教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

一、违反党纪、政纪,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受记过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受记大过处分者,延迟3年申报;受降级处分者,延迟5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近4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者,延迟1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年以上。

二、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五、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一、从事外语教学的教师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成绩合格,语种自选一门。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在县城以上工作的城镇中学教师,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二个模块),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

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活动,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暂行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45学分学习要求,其中自学30学 分,参加业余培训、脱产培训、科研教改不少于15学分,一并提交《中小学教师教育登记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教师专用)》及上级行政部门要求 完成的继续教育内容的有效证明。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班主任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职业中学教师1年以上)。

二、每周课时:专任教师10节以上(职中教师减少2节),班主任6节,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工作。

教研员每年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的时间,县级不少于80天,市级不少于50天,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熟练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次以上学科小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初三年级或高三年级教学工作2年以上。

(二)教研员承担一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的研究。

(三)教研员协助推广教研成果,参与组织过教师培训工作或组织过教学经验交流会;教育技术教研员参与过教育技术软件的编制和教师的培训工作。

四、教师每年承担一次校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开设选修课或知识讲座,指导学生开展学科综合实践活动(须提交学校证明材料)。

五、参与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第八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教育效果明显

(一)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整体素质比较高。

(二)面向全体学生,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班风、学风,教书育人成绩比较突出,担任班主任的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级,或者本人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

二、教学效果明显

(一)任教受学生欢迎,所教班级学生成绩有明显进步,及格率、优秀率在本年级处于较高水平。

(二)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或高中毕业会考、高考,学生成绩合格率、优秀率明显提高。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专业知识扎实,实践操作能力明显提高,参加校级以上各类专业技能比赛获得较好成绩。

(三)每年承担的公开课、教学研究课效果较好。

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显著

(一)独立完成教育教学论文2篇。

(二)参加教育科学研究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

(三)非学科任课教师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育教师

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培养学生干部,转化后进生工作成效显著,学生犯罪率为零。所管班级被评为2次校级以上或1次镇级以上先进班级;或者个人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以上各项均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

所教班级学生学习兴趣浓,教学效果好,学生学习成绩明显提高,或专业技能明显加强。

3、教研员(教育技术教师)

开展教科研(教育技术)活动成绩较突出,参与县级以上学科(教育技术)科研课题研究1项,或者推广优秀课题成果1项,并取得一定效果。积极参与培训 教学(教育技术)骨干的工作,在提高教师(教育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方面取得成绩。指导当地学科(教育技术)教学取得成效,成为当地教学、科研骨干。

4、校级领导

学校管理成绩突出,在管理能力水平、工作业绩(政绩)方面,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评估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第九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资格评审条件,提交规定的申报材料者,可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 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特定解释:

(一)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学历(学位)资历、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三)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四)“市级”指地级市;“县级”指县、县级市、县级区。

(五)“德育教师”指分管德育工作的学校领导、政教主任、学校团委书记和其他担任德育工作的教师。

(六)“担任过班主任工作”确认方法:

1、担任班主任年限按从教以来累加计算。

2、年级组长、团队干部、政教(德育)主任、分管德育的校领导可按班主任工作计算年限;担任副班主任不能计算为班主任年限。

3、图、音、体、劳技、教育技术等特殊学科教师因学校工作安排,不能担任班主任的,凭学校证明,可减免担任班主任年限。

4、教研员不作班主任年限要求。

(七)“校级公开课”指由本学科组全体教师参加,并有教导处、校领导参加的公开课。德育教师可举行德育公开课或主题班会课。

B. 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C. 初级职称如何评定、条件是什么

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并且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3)教师初级职称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初级职称,是指研究实习员;助教;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助理实验师、实验员;助理统计师、统计员;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助理编辑、见习编辑;助理翻译;助理记者;助理馆员、管理员等。

D. 2018年教师评职称申报条件

2018年中级职称教师评职称申报条件: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所以一级教师就是中级职称。

(4)教师初级职称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E. 教师评职称的条件是什么

申报条件: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 *** 思想和 *** 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F. 小学教师评初级职称的流程

一、学历资历条来件

(一)小学一级教师源学历、资历、业绩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①获本科学历后,受聘小二1年以上。

②获专科学历后,受聘小二2年以上。

③获中专学历后,受聘小二4年以上。

2、业绩条件:

教学效果良好,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研活动。

3、论文条件

独立撰写教学经验总结两篇或论文一篇。

(二)小学二级教师学历、资历、业绩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获中专学历后,任教1年以上。

2、业绩条件:

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研活动。

二、需交材料

1、毕业证、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资格证的必须提供资格证原件)。

2、一寸正面照片1张。

各地略有不同,请参考本地教育局的文件。

G. 中小学教师有哪些职称评职称要什么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1、正高级教师:

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高级教师:

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3、一级教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二级教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三级教师:

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7)教师初级职称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

广西教师晋高职称支教有年龄什么规定?

没有年龄的规定

一、评审范围、对象

(一)凡在广西境内中学、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中学、小学(幼儿园)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民办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中小学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具体申报推荐办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暂行规定》(桂职改〔2004〕2号)文件执行。

(三)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要求,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桂政发〔1993〕42号文件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了延缓退休手续除外)。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五)本年度申报评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工作年限、完成工作量和工作业绩可计算到2009年12月31日。送审论文、教学科研项目统计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

二、评审条件和要求

(一)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要求,严格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二○○九年度全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聘及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09〕108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当前职称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桂职改〔2009〕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按照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30号,附件1)文件执行。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教师,一般不推荐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达到破格条件的人员,可由本人先提出破格晋升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向我厅提交推荐破格晋升专题报告,经我厅同意后方可评审材料。

(三)在县城以上(含县城)城镇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照桂职办〔2005〕13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2007〕1号)的有关规定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合格证书。符合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的通知》(桂职改〔2004〕4号)和桂职改〔2007〕1号文件有关免试或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条件者,必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或《广西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审批表》,由县以上教育局审核后,报所在市或主管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有关文件,在乡镇以下(含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教师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暂不要求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四)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在县城以上(含县城)工作的城镇中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必须要有到农村学校或基础薄弱学校任教(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在农村学校任教(支教)超过一年以上者,在农村学校任教(支教)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可按照农村学校教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有关政策规定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五)不同系列(专业)在同一职级内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和所取得的工作业绩成果直接申报不同系列(专业)高一职级的专业技术资格,不须先参加转系列(专业)确认评审。

(六)原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于工作岗位变动,在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考核能履行新岗位职责,可以按有关规定申报同一职级转系列(专业)重新确认评审,重新确认新岗位所属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后的专业技术资格时间可与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时间累计。重新确认评审必须按所申报系列(专业)的评审条件执行,这类人员暂不要求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原来评审的系列有外语要求的,可不再参加外语考试,但要提交任现职以来的论文代表作并通过专家鉴定。

(七)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照我厅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定的12个学科分类(见附件2)申报。选择学科必须坚持个人志愿的原则,并由本人填写在相关的表格中。

三、考核推荐

(一)学校要根据《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依据岗位职责、任务定额和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与能力、工作业绩的考核。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要按照教育部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师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教师范〔2005〕100号)的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良好以上才能推荐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对思想政治表现不好、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要严格执行自治区职改办《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8号),其申报材料必须在审议推荐之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通过校内张榜或校园网公布申报人员姓名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并在一定范围内(如学校办公室、教师备课室等)对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的材料包括:本人填写的评审表、学历证书、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送审论文著作等,公示时间为5~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要由公示单位负责核实并按规定妥善处理。公示后,公示单位要在评审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内填写公示时间和结果。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发现弄虚作假者,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和学校负责人严肃处理。

(三)学校要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教导处、办公室等部门负责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结果等有关方面的审核,审核后要在评审表的“完成教学工作情况”、“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和“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等相关栏目上签署意见,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名。

(四)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要成立审议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审议、推荐,对他们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鉴别,并对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者进行答辩。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7人组成,行政领导不得多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一。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在答辩、审议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根据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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