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府职称培训处,广西政府职称培训处处长是谁

2023-03-19广西职称评审网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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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称评审是什么机构

广西政府职称培训处,广西政府职称培训处处长是谁

您好,广西职称评审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的一项专业性评审活动。评审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检验申请人的专业水平和素质,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申报职称的要求。评审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申请人参加职称考试;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职业能力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职业能力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职业能力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职业能力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职业能力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职业能力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职业能力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职业能力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职业能力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职业能力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职业能力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职业能力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职业能力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职业能力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职业能力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职业能力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职业能力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职业能力进行评审;组织

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入口:http://ptce.gx12333.net/

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入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企业、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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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强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我部将于2021年继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一)服务重大战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雄安新区和海南自贸港建设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服务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围绕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海洋、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等重点领域,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等新职业新技术领域,兼顾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

(三)支持艰边地区。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西部、东北地区人才事业发展。

二、申报内容及程序

(一)高级研修项目要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组织实施,精心设置培训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进行研修,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5天左右,并应在2021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办班。

(二)高级研修项目应面向全国招收学员,学员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应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

(三)高级研修项目设特色班,专门支持紧贴行业特色、重点领域、区域发展的高质量班次长期举办、连续举办,打造品牌班次持续培养人才长效机制。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特色班次可由该区域相关地方轮流举办。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组织申报时要着眼长远考虑、科学谋划、统筹设计,用5—10年打造一个专项人才培养特色主题,并在申报表中注明是否纳入特色班。

(四)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选题范围组织申报,企业申报须具有培训资质,能开具培训费发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重点领域、兼顾地方特色为原则,结合往年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对征集的选题进行遴选,制定下发高级研修项目计划。

(五)高级研修项目经费采取财政资助和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两种渠道的经费使用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财务规定,主要用于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均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自筹经费班次由各地各部门自愿申报并在申报表中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择优遴选纳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完成办班后按经费保障渠道结算。

三、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高级研修项目的申报工作,于2021年3月5日前通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zsgx.mohrss.gov.cn)完成网上申报,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admin@zsgxgc.gov.cn,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以机要交换或邮寄方式报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和国际合作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5号,邮编:100101)。

联系人:张婷婷

联系电话:010-84629295 ;

广西职称评审公布在什么网站

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职改〔2018〕1号)

03-2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2号)

11-2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人社规〔2021〕11号)

11-23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我区职称重新确认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0〕132号)

03-1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

03-1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

0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

03-2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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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才市场职称业务

通知公告

业务指南

公示专区

领证名单

资讯动态

关于延长2022下半年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修改补充时间的通知

10-28

关于2022年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09-09

关于延长2022年度广西经济系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评审申报、审核和推荐时间的通知

08-26

关于职称业务咨询高峰期相关服务的提示

08-16

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改办关于近期业务办理变动的通知

07-04

关于2022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06-02

关于2022年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04-29

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改办关于开展2022上半年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系统操作直播培训的通知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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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改办

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全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组织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和普法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担本厅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规划财务处。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及自治区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承担厅机关及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日常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厅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承担本厅综合统计工作。

(四)就业促进处。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和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承办就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区就业管理规定。

(五)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承办人力资源市场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组织拟订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的政策,组织实施急需紧缺人才的开发工作;拟订人员调配及随军家属安置政策;负责自治区本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人事代理对象的出国政审工作。

(六)军官转业安置工作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处、自治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自治区直属单位及中直驻桂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和随调配偶工作安排情况;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宣传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和稳定工作。

(七)职业能力建设处(继续教育处)。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管理;拟订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技工院校招生计划备案。承办职业能力建设和就业培训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自治区称号专家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拟订吸引回国专家、留学人员来桂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国(境)外机构在我区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岗位设置、人员招聘(含招聘国[境]外人员)、流动、职务聘任、考核、奖励、惩戒、辞聘解聘等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审核事宜,承办公开招聘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承办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等人事管理事项并监督实施。

(十)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一)劳动关系处。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相关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完善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特殊工时管理,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承办非国资委行使出资人权利的国有企业工效挂钩方案审批。

(十二)工资福利处。

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规划和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的待遇和因病提前退休工作能力鉴定及丧葬费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资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中直驻桂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工资及离退休(退职)费变动审核工作;协调、指导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十三)养老保险处。

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自治区直属单位及中直单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条件的审核。

(十四)失业保险处。

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组织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和失业动态监测制度;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办法;指导和规范失业保险和失业人员信息管理;审核自治区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

(十五)医疗保险处。

拟订医疗、生育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规划、基金管理办法、用药和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等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设立条件和标准及服务管理等具体办法,组织开展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用药目录制订工作;拟订自治区直属驻邕及中直驻邕单位医疗、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负责自治区直属驻邕及中直驻邕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核和监督检查。

(十六)工伤保险处。

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和康复管理政策;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工伤保险用药目录评审及增删工作;负责自治区直属用人单位和中直驻桂用人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及自治区直属用人单位和中直驻桂用人单位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制度及标准并负责对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

(十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监督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承办企业年金运营机构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

(十九)调解仲裁管理处(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则、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制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劳动监察局。

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劳动监察机构开展劳动监察工作;拟订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参与或直接调查处理劳动监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跨地区劳动监察案件进行协调处理;负责自治区直属驻邕及中直驻邕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

(二十一)引进国外智力处(出国[境]培训处、自治区外国专家局)。

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承担引智成果推广工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政策,负责聘请外国专家和港澳台专家引进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管理和拨付项目资助经费并监督检查;拟订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办法;负责引智行政许可工作;归口管理出国(境)培训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负责组织申报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项目资助经费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专项经费资助的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和港澳台交流合作事宜。

(二十二)信访处。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督查、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负责信访事项受理、复查、复核工作;承担厅机关接访工作;承担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由本厅办理的相关信访任务。

(二十三)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自治区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自治区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厅机关、自治区公务员局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广西科技馆培训中心是做什么的

广西科技馆培训中心成立于1984年,隶属广西科技馆,是南宁市最早从事培训业务的办学机构之一,也是南宁市目前最具规模和影响的正规化、专业化的教育培训中心之一。中心位于南宁市民族大道20号科技馆主体建筑南楼,科技文化氛围浓厚,学习互动环境优雅舒适,地处南宁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毗邻民族广场、广西人民会堂、广西博物馆等重要公共设施,交通十分便利。

经过20多年的不断积累,培训中心拥有了一支专业知识丰富、富有敬业精神的专、兼职教师团队和一批具有高、中级职称的高素质管理人员。齐全的教学设施,充足的教学资源,形成了规模化、集约化、多元化、特色化业余培训模式。目前中心共有培训教室4层,近3000 平方米的教学场地,包括多媒体教室、数字语音室、电脑机房等。配置了多媒体投影教学设备,网络教学系统,无线扩音系统等先进教学设备,培训授课实现了投影多媒体的直观互动和体验式教学。其中,电脑教室装置了数百台电脑,全部采用品牌机配置、宽屏液晶显示器等,全面满足各行各业人士及团体参加计算机课程的学习。此外,400多个地下、地上停车位,彻底解决了学员各类车辆的停放需求。

长期以来,广西科技馆培训中心始终致力于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打造一个门类齐全,集各类业余培训、继续教育和拓展学历教育为一体的科技培训平台。

培训项目分为青少年素质、外语、电脑、专业技能、职业资格培训、学历教育等。每年还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酒店等开办独具特色的各类团体培训班。目前中心已成为广西区劳动厅定点培训单位;南宁市人事局、教育局定点培训单位;南宁市职改办职称电脑定点培训单位;收银员、摄影师、物业管理员、计算机操作、平面设计、辅助设计等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指定考点。

科技馆培训中心创办二十多年来,始终把推动广西业余培训事业进步、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服务广西经济发展、促进广西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办学宗旨和服务理念。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培训中心不断更新培训内容,根据社会需求灵活办学,采取自办、联办、协办等多种办学形式,面向社会不同群体,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多年来已经为我区培训了各行各业工作人员及管理干部等数万人,为社会各界输送了大批有用人才,为我区教育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培训中心正是凭借雄厚的师资力量、优质的教学培训、完善的硬件设施、严格的管理制度、热情的服务、合理的收费,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培训中心常年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如免费外语角、免费开放电脑教室和语音教室、各种少儿才艺汇报表演、每年一度的圣诞晚会等,为学员提供了广阔的交流与展示才华的平台。

外语角是我区为数不多的综合公益性外语角,定期以一种外语为主题,邀请各专业教师现场指导。到目前为止,分别举办了英语、日语、越南语、韩语、法语等系列主题的外语免费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别开生面,吸引了社会各界不同年龄层的外语爱好者参与。

电脑教室和语音教室定期为学员免费开放,可以上网学习,也可以在专业的语音教室进行外语听力、读音等练习。

每期少儿培训班期末均举办隆重的汇报表演,小朋友们着盛装出席,汇报学习成果,更重要的是给我们的孩子一个站上舞台展示自我的机会。

地 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20号广西科技馆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0771-2829004 2807451

传 真:0771-282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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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将获得专家对您个人职称评审所需条件的全面诊断服务,我们不同于传统代评公司,仅是提供一些通用的,浅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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