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市职称证领取时间

2022年8月26日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三点到六点。
只要符合提升职称要求,并提交了相关申请的话,可等待通知,也可以查询发证的时间,做好准备。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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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广西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20年度
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考生: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函〔2018〕213号),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分工
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制作。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核发中直、区直驻邕单位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报名所在地市(县、区)财政局负责核发本市、县(区)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办理对象
在广西考区参加2020年度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初级通过考后公示审核、中级在规定时间通过考后资格审查,取得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领证书材料
办理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均要求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亲笔签名确认)。
请考生在领取证书时主动提供准考证号,以便于领取证书。
四、办理流程
(一)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即可领取证书,请在广西考区参加2020年度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初级通过考后公示审核、中级在规定时间通过考后资格审查,取得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上述申领证书材料到考生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二)领取证书也可通过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先与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
(三)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对所管辖地区报名合格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及证书发放。
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业务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可登陆“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进行查询。
五、证书遗失补办事宜
(一)证书遗失补办流程参照上述新证办理流程。遗失补办须本人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如无工作单位,可在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也可通过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先与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遗失补办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亲笔签名确认,现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实);
2.个人申请补办的申请书1份,简要说明原证书取得的时间以及原证书的遗失情况并亲笔签名;
3.一张电子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
4.为便于核实情况,职称证书如有复印件可提供1份。
(二)每季度安排1次遗失补办集中办理,请各设区市财政局分别于2021年2月28日、5月29日、8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将遗失补办材料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六、有关工作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涉及考生人数多,办证环节要求细致、领证需要一定周期,工作中难免碰到各种问题和复杂情况,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及时沟通,提高认识,切实做到优化流程、方便办证人员。
(一)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切实加强对申领证书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真实齐全。
(二)加强宣传,优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考生知晓证书办理流程,耐心向考生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在确保证书管理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减少优化证书发放环节,方便群众、提高效率。
(三)“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中的“会计管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内容”对办理会计管理业务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建议我区会计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及时关注,仔细阅读,顺利完成各项业务的办理。
以上就是广西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的相关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小编将为大家持续更新,记得查看哦!
广西职称需要领取纸质批文吗
最好领取。
虽然现在大部分的批文都是有电子版本,但是如果有纸质批文最好去领取,毕竟拿在手里的感觉最真实。
考生可以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快递申请网站进行申领纸质证书,纸质证书预计在成绩公布后4个月左右开始申领。
2022年广西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即日起可领取
【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 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22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2022年广西初级会计职称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即可领取证书,请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申领证书材料到考生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各位考生: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函〔2018〕213号),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分工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作。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核发中直、区直驻邕单位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报名所在市、县(市、区)财政局负责核发本市、县(市、区)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办理对象
在广西考区参加2022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公示审核,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办理流程
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即可领取证书,请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申领证书材料到考生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一)现场领取。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2.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考生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以及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二)通过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先与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办理。
证书领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及其他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注意事项,可登陆“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中的“会计管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中进行查询。
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业务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可登陆“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进行查询。
四、认真贯彻执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的有关规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我区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
五、证书遗失补办事宜
(一)证书遗失补办流程。1.本人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如无工作单位,可在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2.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先与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
遗失补办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由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现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实);
2.个人申请补办的申请书1份,简要说明原证书取得的时间以及原证书的遗失情况并亲笔签名;
3.一张电子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
4.为便于核实情况,职称证书如有复印件可提供1份。
(二)按证书遗失补办的有关要求,证书遗失补办每月安排1次集中办理。请各设区市财政局按每月时间节点将遗失补办材料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由自治区财政厅汇总整理后统一上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六、有关工作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涉及考生人数多,办、证环节要求细致、领取证书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工作中难免碰到各种问题和复杂情况,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认真负责,及时沟通,提高认识,切实做到优化流程、方便办、证人员。
(一)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切实加强对申领证书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真实齐全。
(二)加强宣传,优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考生知晓证书办理流程,耐心向考生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在确保证书管理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优化证书发放环节,方便群众、提高效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12月9日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22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2018年广西统计师考试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 #统计师考试# 导语】 为考生发布“2018年广西统计师考试资格证书办理通知”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统计师考试的证书领取动态,希望相关考生及时领取证书。本篇具体内容如下:
各位考生: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将于5月27日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证书查询及登记
考生自行登录考试证书查询系统(网址:),依系统提示上传身份证照片,准确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保证填写内容正确、规范。完成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方式登记后方可办理证书领取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注意: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方式登记一旦填写保存,不可再次访问,务必确保填写信息准确完整。
填报时间:2019年5月27日—6月21日。
二、领取证书
(一)选择邮寄证书的考生
进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方式登记”界面后,在“是否邮寄证书”选项中选择“是”,准确填写收件人联系电话(手机号)、邮寄地址等信息,点击“现在申领”,及时完成在线支付邮寄费用。网上申领完成后,合格证书依据申后顺序陆续寄出,注意接听中国邮政快递人员的联系电话。
(二)未选择邮寄证书的考生
进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方式登记”界面后,在“是否邮寄证书”选项中选择“否”,点击“现在申领”。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统计局现场领取;由他人代领的,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查验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查验原件),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邮寄证书工作完成后接受现场领取证书,以各地统计局具体工作安排为准。
联系电话:0771-5854341,5846196。
南宁市统计局:0771—5539335;
柳州市统计局:0772—2825241;
桂林市统计局:0773—2822560;
梧州市统计局:0774—3828554;
北海市统计局:0779—2024836;
防城港统计局:0770—2822555;
钦州市统计局:0777—2824439;
贵港市统计局:0775--4563451;
玉林市统计局:0775—2825472;
百色市统计局:0776—2826700;
贺州市统计局:0774--5129855;
河池市统计局:0778--2081800;
来宾市统计局:0772--4278856;
崇左市统计局:0771—7968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