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职称代报名地点,贵州以考代评职称考试

2024-06-10贵州职称评审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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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州经济师考试报名流程?

贵州职称代报名地点,贵州以考代评职称考试

2022年贵州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4日9:00至25日17:00,初中级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22日9:00至8月2日17:00。报名流程在下文为大家介绍。

根据贵州省《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2022年贵州高级经济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9:00至25日17:00,初中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9:00至8月2日17:00。报名流程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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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报名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注: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年底。

(四)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五)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六)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办法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和缴费,高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9:00至25日17:00;初中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9:00至8月2日17:00。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照片要求: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注: 原已注册考生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不会有影响;新注册考生自2018年2月22日起,须按新要求提交白色背景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后,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醒:(1)由于提交在线核验,需经24小时后才能再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提醒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未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点击“修改报考信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4)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核查。

(5)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和《2022年贵州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6)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报考须知。

(7)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文件要求、《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报考时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本着优化工作流程、畅通办事渠道的原则,鼓励和便利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网上在线核查

1.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相关信息数据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

3.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达到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单位在2至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线上核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状态,完成后续报名流程,联系电话见附件2。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四)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9:00至27日17:00时,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9:00至8月4日17: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五)各考区资格审核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考务咨询电话0851-86830878,网上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转0省本级-转0人工服务)。

(六)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高级考试于2022年6月10日至17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初中级考试于2022年11月4日至11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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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在哪里报名?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要注意什么?

初级会计职称在哪里报名?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要注意什么?以下是小编的相关回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职称在哪里报名?

202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相关信息还没有公布,往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入口是: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初级会计报名时间一般在11、12月份,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分两个时间段不同批次进行考试。考试成绩一般会在全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公布。更多详情请点击

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要注意什么?

1、报名时间:

初级会计师采取的是属地化的管理原则,每个地区的考试管理制度是不同的,报名时间的安排也是不一样的,所以考生一定要提前的去官网了解报名的时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2、报名条件:

初级会计师的考试报名条件是全国统一的,要求考生必须要具备高中及以上的学历,并且要做到遵纪守法,不可以有任何的违法乱纪的行为,同时还要热爱会计工作。

3、报名资料:

考生在报名的时候需要提供自己的报名资料,其中包括个人报名申请表、个人照片、个人学历证明、个人工作证明等等,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要一些其他的资料,建议考生以当地的公告为主。

4、报名地点:

每个地区的报名地点都不是固定的,初级会计师的报名地点会有指定的地点,一般情况下报名的地点是当地的人社局或财政局。部分考点可能会设立在某些政府或者是大学当中。考试的地点会设立在当地的大学内部。

5、报名的注意事项:

(1)报名缴费前,可进入报名网站自行修改错误报名信息,如果已经缴费成功了,则无法自行修改错误的报名信息。

(2)报名初级会计考试要是国家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3)报名前把个人照片准备好,背景必须是白色的,而且是JPG格式,照片的大小要大于10KB,像素应该大于等于295*413。

(4)每个地区的报名时间不是统一的,采取的是属地化的管理原则,所以具体的时间需要以所在地区发布的消息为准。

(5)初级会计报名是网上进行的,然后再进行现场审核,大家要了解具体的审核制度和审核地点,不要错过审核时间。

更多详情请点击

2021年贵州一建考试报名通知-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贵州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贵州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贵州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贵州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6日9:00—7月16日16:00,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考可参考注册及报名指引(http://zg.cpta.com.cn/examfront/bmlc.jsp)。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要求,为了做好2023年度我省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10个专业类别,即: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级别为考全科(需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 级别为免两科(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 级别为增报专业

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者,需增报其他专业类别的,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能报考。工作年限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至时间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6日9:00—7月16日16:00

2.网上资格核验

(1)报考人员提交资料时间:

2023年7月7日0:00—7月18024:00

(2)考试机构集中审核时间:

2023年7月13日9:00—7月19日16:00

3.缴费时间

2023年7月7日9:00—7月20日16: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9月6日9:00—9月10日16:00

5.考试时间

9月1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同时按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贵州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贵州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 凡身份证号为贵州省(身份证号为52开头)的考生直接正常报考;

(2) 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贵州省户口簿(户籍证明),方能报考;

(3) 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至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方能报考;

(4) 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无社保但在贵州居住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方能报考。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考可参考注册及报名指引(http://zg.cpta.com.cn/examfront/bmlc.jsp)。

2.网上资格核验

由于我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已实现“网上不见面审查”,本次考试我省实行考前资格核验。

(1) 报考人员需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http://gz.rz.zjcloud.net.cn)完成线上实名认证。若已办理,则忽略此步骤。

(2) 在报名平台已点击“报名确认"按钮的报考人员,请于24小时后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系统()"(以下简称"资格审查系统”),按系统提示,在资格核验日期截止前,查看本人资格核验状态或结果,或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查资料。

(3) 为保证资格审查工作质量,请报考人员按《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详见附件1)出具本人工作经历证明(截止时间到2023年6月)并上传。

注:出具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的单位应为建设工程六方责任主体,且用印需为法人单位的行政公章或能代表法人单位人事、劳动效力的公章(单位下属项目部、分公司等业务公章除外)。

(4) 持外省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以上资料,还需上传贵州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或上传在贵州省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或居住证明。详见“报名要求"。

(5)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需上传主项证书。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需上传下列两项材料:

①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②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书,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经历满20年的工作证明(按附件1出具)。

3.缴纳考试费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系统查看审核结果为“通过"的24小时后,可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核查”项显示为绿色的,即为核查通过。核查通过人员应在规定缴费日期截止前进行缴费操作。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

在报名平台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规定的打印准考证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信息修改事宜:

1.在“考试机构集中审核"工作开始之前,未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在“考试机构集中审核"工作开始(7月13日上午9:00)之后,因工作需要,报考信息将全部锁定,不再允许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提交报名信息,以免贻误。

3,已完成缴费的所有报考人员均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4,未完成缴费、因故需退出本省考区的报考人员,需签署《自愿放弃在贵州考区报名的申请书(参考)》(详见附件2)并随附身份证照片,发送至咨询邮箱(gzjnzx01@163.com),且保持电话或邮箱联系畅通,以免贻误。此类人员将纳入我省“放弃贵州考区报名人员库"管理。

五、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须知》

六、考试收费

(一) 收费标准

1.“综合知识”科目考试,每人每科55元(共三科)。

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每人70元。

(二) 发票开具时间

需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2023年7月8日-7月23日持本人身份证到贵阳市延安西路1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609室开具。

七、 考场设置

202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知识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知识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八、 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 成绩公布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在报名平台发布,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信息,及时登录查询。

(二) 证书发放

具体领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guizhou.gov.cn/)和微信公众号“贵州建设人才”。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一) 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十、咨询服务

(一) 电话咨询:0851-85360006

(二) 邮件咨询:gzjnzx02@163.com

(三) 现场咨询

1.受理地点:贵州建工集团培训中心(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兴业西路贵州建工大楼负一楼。可乘坐地铁2号线至森林公园站由D口出,或乘坐262路、87路、229路公交至首开紫郡站。)

2.受理时间:2023年7月7日9:00-7月19日16:00(法定工作日)

(四)有关本次考试全周期的重要信息,考试机构将通过“贵州建设人才”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请报考人员高度关注,以免贻误。

附件:1.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2.自愿放弃在贵州考区报名的申请书(参考)表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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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一、申报评审(含以考代评)安排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的安排,今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含社会化、自主评审、以考代评)于8月1日起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

(一)信息系统账号创建。账号创建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本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账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下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号,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创建账号。

(二)按时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全省工程系列各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各级人社部门要在6月24日前对所备案评委会2021年度结果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的,信息系统对其2022年度工作不再受理。

(三)评委会通知发布及申报人材料提交。各地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于工程系列申报启动日(2022年8月1日)30日前发布工作通知,明确评委会接收材料截至时间等具体事项,细化申报材料上传要求,非必要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

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个人申报(含社会化评审、自主评审、以考代评)入口8月1日8:00开启至8月5日17:00关闭。申报人从7月1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在申报入口关闭前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

(四)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流转。用人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报考)的,以适当方式在用人单位和在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日内(8月16日前)完成公示后,上传相关文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报考)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五)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考试报名。2022年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继续实行“以考代评”,考生在工程系列统一申报时间内在信息系统完成申报,评审类型选择为“以考代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缴费,参加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委托评审。各地不具备开评条件的专业,通过信息系统按程序委托省级评审组织评审。中央在黔单位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由中央在黔单位出具委托函,报省人社厅创建账号。外省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上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我省同级人社部门按程序创建账号。

(七)评审费收取。职称评审费收取方式及缴纳时间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自行确定,申报人未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收取其评审费。

(八)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样表)”(见附件2),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九)完成时限。工程系列全部评审工作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不得跨年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政府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

三、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街接有关事项

____根据《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64号),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为获该资格后取得。

四、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cn/)选择其一学习、测试。2021年度已完成学习的可不再测试,所缺课时由专业科目学时补充。

五、组织实施

(一)各专业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年度工作通知,对评审具体事宜进行部署,在规定的各环节截至时间前尽早实施完成。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熟悉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法规政策、业务,掌握信息系统流程,确保评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各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记入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三)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政策性审查工作,依法依规打击、惩戒职称申报中的失信行为。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开展评审前,须组织参评专家学习职称评审政策法规和评审条件,指导督促评审专家切实尽职履责,围绕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创新价值等,认真审阅讨论、拟制答辩题目、撰写评价意见。专家评价意见不简单照搬政策性审查意见,须具体、明确、言之有物。

各评委会在评审会议投票表决完成后,须及时将评委会表决表(评审结果)下载打印,由实到投票委员逐一签名并妥善归档保存。

(四)工程系列“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基层副高级认定可一并组织实施。

(五)2022年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六、评审结果备案

(一)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任职资格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组建本次评委会通知、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公示情况说明、任职资格文件、评审工作报告、评委会表决表(评委签字),通过信息系统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认真做好评委会评审结果备案工作。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及时驳回并填写理由。对备案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评委会组建单位沟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核查,经核实存在问题的要督促其整改落实。

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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