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事厅通过的高级职称用人单位不聘怎么办?

省人事厅通过的高级职称用人单位不聘,一点办法也没有。因为职称的通过是通过,用人单位有没有职称职数是另一回事。加上用人单位有独立的聘与不聘的权利。所以,关键是用人单位有没有职数和职称编制的需要,任何上级单位都无权干涉或强制用人单位一定要聘用职称。因为,国有职称是有职数限制和编制限制的。不是任何通过了职称考核,就能被聘上职称的。单位的需要是关键。单位没职数、没编制,你就是再高级的职称也无法聘用。相反,有职数,有编制需要,单位还不聘,就意味着这个单位的岗位会被解散,至少是资质不合格。
辽宁省事业单位有中级证没有岗所以没聘,刚取得副高证,高级有岗,可直接聘副高么?请大家帮忙解释
事业单位走职称一般情况下要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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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取得的职称证书和你从事的岗位相关;
2、所在单位以及所在岗位还有空余的相应级别的职称编制
如果有副高的编制,原则上是可以聘的,具体怎么操作问你们单位的人事。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但是发证机关是(辽宁省科学技术厅),省外能认可吗,全国通用吗?
一、这事多少有点复杂。理论上,外省是认可的,没有问题。
二、主要是外省的用人单位是否聘用你。有资格、资质、职称,但不一定聘用。
三、如果外省的单位性质不同,职称系列不同,可能要求你转评,之后再聘。
辽宁阜新对未聘高级的教师怎么办
教师职称上,未聘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是因为设置指标数额的不合理制度。使得一大批辛辛苦苦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含辛茹苦的拿到了职称资格证书,因指标太少而工资等待遇得不到兑现,从而伤害了他们,让他们寒心。
其实,解决的办法,可以参照机关公务员,不设置指标数额,达到多少年就兑现什么职务职级工资! 也就是机关公务员达到了相应职务的岗位条件,在没有此职务的岗位职数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兑现此职务职级的岗位的各项工资待遇。
如:《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规定的职级晋升具体条件:
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
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
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
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
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
辽宁省教师职称评聘不合一是违规不
是。辽宁省教师职称评聘不合一是违规,辽宁省政府选择鞍山、抚顺、本溪三个城市为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试点的主要内容为实行评聘合一政策,即按照空余岗位数量进行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