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试用期怎么定专业技术岗

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从员级到正高级,一共有13个技术职称岗位等级。
当大中专毕业生考入事业单位并确定为技术岗位后,见习期间套取的就是员级13级的工资待遇,见习期满转正后,工作年限满了3年,就可以评聘助理12级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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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教师职称评定04年11月文件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川人办发[2005] 290 号)
日期:2005年10月26日
川人办发[2005] 290 号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教育局、省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原国家教委《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为坚持标准,硬化条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省人事厅和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人办发[2005]57号),经研究,现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教师资格条件
申请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关于:“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职业初级中学担任实习指导教师”的规定,因此,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务。但取得低一层次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不能在本级以上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务。(小学教师中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除外)。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职业初级中学担任生产实习课的教育教学工作,申报评聘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不得申报评聘或确认其他教师职务。
二、关于思想政治条件
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达到《试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科学的育人观、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师德修养,遵纪守法,任现职以来或者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称职)及以上。
三、关于任职年限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配套文件的通知》(川委办[2003]21号)中的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鼓励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暂行办法》中关于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其任职年限放宽一年”的规定,凡2003年及以后,到艰苦边远地区(见附件,下同)中小学工作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艰苦边远地区评审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其任职年限均可放宽一年。对调离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的人员,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再执行此条规定。
对按《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高等师范学校及其他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表明能履行高级教师职责”直接确定为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调入中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后,在申报评聘中学教师职务时,根据其学历按照《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计算任职年限。
四、关于学历条件
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高中教师应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达到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停止办理成人高等教育双专科毕业证明书的通知》(川教[2004]270号)的规定:“2004年及以后入学(不含2003年秋季招生2004年春季入学)的我省成人高等教育第二专科毕业生,停止办理《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双专科毕业证明书》。用人单位在使用时不再执行川教成[1998]30号、川教成[1998]51号和川教[2003]115号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凡2004年及以后入学(不含2003年秋季招生2004年春季入学)的我省成人高等教育第二专科毕业生,在评聘教师职务时不再按本科对待。
“2003年及以前(含2003年秋季招生2004年春季入学)的我省成人高等教育第二专科毕业生,用人单位对已办理或未办理《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双专科毕业证明书》的毕业生,仍继续执行川教成[1998]30号、川教成[1998]51号和川教[2003]115号文件并享受相关待遇”,凡2003年及以前入学(含2003年秋季招生2004年春季入学)的我省成人高等教育第二专科毕业生,不论是否办理了《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双专科毕业证明书》,在评聘教师职务时仍可继续按本科对待。
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和人事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教人[1991]8号)中,对参加原国家教委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人员,申报评审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
对1993年12月31日以前(即《教师法》颁布实施以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达到规定学历的人员,应积极鼓励其通过国民教育取得相应的学历。其中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申报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可参加省评委会统一组织的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答辩。
对申报评聘中级及以下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未达到规定学历的人员应通过国民教育取得相应学历后方能申报评审,各评委会均不进行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答辩。
五、关于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1999年教育部令第7号)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及原省教委、省人事厅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每年应完成继续教育80学时,学时计算按照教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关于基层支教工作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通知》(川府发[2000]3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川委办[2003]21号文件的规定,从2004年起,凡2000年及以后在大中城市城区(大中城市城区系指:除三州以外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区)中小学任教二年以上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申报评审中级及其以上教师职务,一般要有一年及以上到艰苦边远地区或乡镇学校支教的经历。
在上述城市城区中小学教研所(室)、电教馆(站)等其他教育机构中工作二年以上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申报评审中级及其以上教师职务,一般也要有一年及以上到艰苦边远地区或乡镇学校支教的经历。
七、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
《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教师在课内外应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因此,在评聘教师职务时,必须把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业绩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中小学教师对学生进行的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等,都应作为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其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经历可计算为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年限,在申报材料中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明。
八、关于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对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申报评聘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是该研究项目(课题)的主研人员。
九、关于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问题
根据《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极少数高于小学高级教师任职条件,在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研究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有独到见解,成绩卓著的小学教师,可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因此,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除须达到其他任职条件外,近五年年度考核中至少要有三年考核优秀。对近五年年度考核中有二次考核优秀,且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州)及以上人事、教育部门表彰的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称号也可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十、关于招办、自考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问题
经编制部门批准为独立事业单位的各级招办、自考办,可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按对岗申报的原则,申报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并享受公务员有关待遇的,不能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上述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的核定,可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川职改[1992]44号)第8条的规定办理。
附件: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教育厅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职称 中小学教师△ 任职资格 通知
抄送:人事部、教育部
四川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5年10月26日印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
一、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名单(根据国办发[2001]14号文件的规定)
一类地区
攀枝花市: 米易县。
凉山州: 西昌市、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
二类地区
凉山州: 喜德县、冕宁县、普格县、越西县。
阿坝州: 汶川县、理 县、茂 县。
三类地区
攀枝花市:盐边县。
乐山市: 峨边县、马边县。
阿坝州: 九寨沟县、小金县。
凉山州: 盐源县、甘洛县、雷波县
甘孜州: 泸定县。
四类地区
阿坝州: 松潘县、金川县、黑水县、马尔康县、壤塘县、
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甘孜州: 康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
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
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
稻城县、得荣县。
凉山州: 木里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美姑县。
二、我省边远山区县(区)名单(根据川委发[1984]25号文件的规定)
广元市:青川县、旺苍县、元坝区、朝天区。
雅安市:宝兴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荥经县、
汉源县。
绵阳市:平武县、北川县。
达州市:万源县。
乐山市:沐川县。
泸州市:古蔺县、叙永县。
宜宾市:屏山县、筠连县、兴文县、珙 县。
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
三、我省贫困山区县(区)名单(根据川人发[1984]28号文件的规定)
广元市:剑阁县、苍溪县。
达州市:开江县、宣汉县、渠 县。
巴中市:巴州区、平昌县。
宜宾市:高 县、长宁县、宜宾县。
南充市:仪陇县、南部县、阆中市。
广安市:广安区。
事业单位评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事业单位评职称条件:
1.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职称评定流程
安排: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由报考点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申报: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审核:报考点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上报: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由报考点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公示: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忘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没有异议,评审通过!
证书发放:证书下来之后,第一时间通知学员查询,领取证书!
四川省乡镇事业单位能聘正高级职称吗
可以。在四川省乡镇事业单位公告中显示,四川省乡镇事业单位是能聘正高级职称的,但需要在职20年以后才可以进行应聘。乡镇事业单位广义来说,在乡镇办公的事业单位,包括县级设在乡镇的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
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适应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务院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民营科技机构及其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纳入人事部门管理的专业技术在岗人员和管理人员。第三条 成都市人事局是负责我市专业技术人员流动的主管部门。区(市)县人事局按照规定职责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流动的管理工作。市、区(市)县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中心具体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流动的日常管理及其有关的社会化服务工作。第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我市范围内自主决定选用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员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在规定的编制范围内进入。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进入,不受编制、职称、工资基金等有关指标的限制。第五条 吸引外地人才来我市工作,可采取调入、定期聘用或采取其他形式的智力流动。第六条 从外地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确有真才实学,且为我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市区(市)县人事局要创造方便条件,优先安排调入;用人单位应实行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第七条 市外专业技术人员辞职或被原单位作了离职处埋后到我市承包、租赁、领办亏损企业或创办企业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其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重新恢复原身份,承认其连续工龄、原工资待遇,并会同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动除采取调动、辞职外,还可采取留职、兼职、对口支援、联办企业等各种形式的智力流动。未经本单位同意并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的,不得擅自离职。
经批准辞职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申请留职的人员应经所在单位批准,并签订留职合同。留职期限一般为二年,期满后经原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留职人员应向原单位缴纳留职金。缴纳的数额由双方商定。
经批准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兼职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兼职手续。第九条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流动,除本规定第十条所列八种情况外,所在单位应予批准并帮助办理调动或辞职手续。
要求流动的人员应事先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其中有职务的,还应由本人向任命职务的机关提出申请后,由其任命机关决定。所在单位或任命职务的机关接到书面申请后,应在十五日内答复本人。第十条 要求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单位可暂不批准:
(一)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工程,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责任者,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二)由单位派遣支援边远、贫困、少数民族地区期限未满的;
(三)与用人单位签有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未满的(双方协商同意的除外);
(四)大中专毕业生工作见习期未满的;
(五)从事国家安全、保密工作,在规定保密期限之内的;
(六)在工作或担任职务期间所发生的债务尚未清偿了结的;
(七)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或留用、察看期未满的;
(八)国家有专门规定的人员。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组织智力流动的,受授单位与支援单位应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合同,明确各自拥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支援单位对其在外进行智力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保证他们与本单位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政治、经济待遇。受授单位可以给予其较优厚的报酬,使他们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获得较多的收入。第十二条 由单位出资培训或有偿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调动、辞职的,其单位可收取一定的补偿费。补偿费的收取数额,单位与个人签有合同的,按合同办理。末签订合同的,按本人受培训或引进后在本单位的服务期限内,以每年递减培训费或引进费百分之二十五的比例计算收取。第十三条 调动或辞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居住原单位的住房,属已购买的、按国家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拥有部分产权;属租用的,原单位可收回,但其流出人员在未重新找到住房前,可在一年至三年内继续租住,并按国家规定交纳租金。
四川事业编中级职称工资
两项合计中10的月收入大约在3800左右;中9比中10每月高400多块钱,也就是4300左右,和公务员的正科水平基本相当(包括车补);中8每月4600多元,略高于正科,比公务员副处少300-400元左右。
比如医院,一个中级职称人员的月收入经常破万,是其他事业单位同级别人员的一倍以上,已然是高收入群体,非一般事业单位所能比拟。总的来说,事业单位专技中级的工资待遇还是不错的。晋升中级后,每月工资收入至少要比初级职称高500-1000元左右,各地财政情况不同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实际为准。
以中级职称为例,其工资档次分8、9、10三个岗位等级。中10的待遇略高于行政副科,中9大致与正科持平,中8略高于正科。这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中级职称待遇。如果是差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比如医院、高校,中级职称岗位人员除了领取财政核定的工资外,还有单位根据经营收益和个人业务核定的绩效工资,相当于一个月要领两份收入,工资待遇自然要高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中级岗位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