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园林专业评正高要求

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取得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正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正高级资格。
1、已通过园林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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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正高级园林工程师是园林工程师职称的最高等级,随着人们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园林工程师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明显,园林工程师是掌握植物学基本知识和花卉栽培、园林规划设计技术的花卉生产和园林绿化事业需要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园林工程师共分三级:助理园林工程师、园林工程师、高级园林工程师,高级园林工程。
如何评园林专业职称?
园林职称评定方法和条件:\x0d\x0a(一)申报人员身份条件在我市园林企业专职从事园林专业技术工作,且与企业确定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凡在园林企业兼职的人员按原渠道申报,我局不予受理。证明材料:职称申报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该企业为申报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登记证。\x0d\x0a(二)转评资历条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以下简称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更,且变更前后的专业属不同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岗位),重新申报评审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x0d\x0a1.转评助理工程师应在园林专业岗位工作1年以上。\x0d\x0a2.转评工程师应在园林专业岗位工作2年以上。\x0d\x0a3.转评高级工程师应在园林专业岗位工作3年以上。4.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无外语、计算机要求系列转换到有外语、计算机要求系列,必须参加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x0d\x0a(三)政治思想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园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 \x0d\x0a(四)资历条件\x0d\x0a1.申报高级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x0d\x0a(1)有博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x0d\x0a(2)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满4年。\x0d\x0a(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x0d\x0a(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满6年。\x0d\x0a2.申报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x0d\x0a(1)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2年。 \x0d\x0a(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x0d\x0a(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5年。\x0d\x0a(4)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6年。\x0d\x0a(五)外语条件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全市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x0d\x0a(六)计算机条件按规定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科目(模块)考试或全市职称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x0d\x0a(七)继续教育条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任现职期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初级应不少于40学时,中级不少于60学时,高级不少于90学时。
园林工程师职称怎样评的,要具备哪些条件?
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一,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是运用专业知识及技能,从事景观规划设计、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室外空间环境创造等方面工作的专业设计人员。(Landscape Engineer) 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是运用专业知识及技能,从事景观规划设计、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室外空间环境创造等方面工作的专业设计人员。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景观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注:本职业开考等级:三级、四级。绿化方面:花卉园艺(初级,中级,高级);绿化(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每个阶段要有两年工作年限的限制。
职称方面:园林绿化养护师,园林绿化设计师,园林绿化预算员,室内绿化装饰师(即将在上海进行试点)
高端方面:景观设计师,花艺环境设计师(新的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师园林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必须在工程技术工作岗位上工作,原则上应具备与申报职称一致或相近的专业。
(二)具有大专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其中有双学士或研究生班学历的,任职资历为3年)以上,可作为正常申报考评工程师。
已评聘初级职称后,又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中级职称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得少于一年。
(三)申报者在获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在本市行业内认可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一篇文章(原则上应是第一作者)。
(四)考评申报人员须按规定通过全国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
(五)对少数确有真才实学、工作实绩显著、贡献突出,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者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破格参与考评。破格申报园林绿化工程师的通过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评审对象的3%。
1、在重大绿化工程、课题以及科技攻关项目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绿化科技成果转化、新优品种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做出主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绿化规划、建设、养护与管理等方面提出新的理论、理念和方法,指导实践取得比较明显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
4、撰写过有实用价值的论文,并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累计6000字以上)专业技术论文的专业技术人员。考园林工程师的要求:有正规单位的3年工作经验,考英语和计算机,还有专业。工程师到手后5年,可以考高级工程师,要求发表有省级论文一篇。
二,另外还有园林监理工程师
要求 :
1、中级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两年;
2、园林专业;
3、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统一考试;
4、岗位按专业设置。
2. 园林绿化工程师考评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客观公正的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提高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素质,根据市人事局关于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考试的通知精神(沪人[1999]83号),结合绿化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谓考评,是指考试和评审。取得园林绿化工程师任职资格,一般应通过园林绿化专业中评委组织的考试和评审。
第三条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绿化建设与养护、绿化研究与管理、野生动物饲养、繁育与保护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的外省市在沪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园林绿化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适用本办法,但已经实行职(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的除外,将来实行职(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的在有关办法出台后也不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已评聘其它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转到园林绿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为园林绿化工程师。
第五条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考试,须具有如下条件:
(一)申报者必须在工程技术工作岗位上工作,原则上应具备与申报职称一致或相近的专业。
(二)具有大专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其中有双学士或研究生班学历的,任职资历为3年)以上,可作为正常申报考评工程师。
已评聘初级职称后,又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中级职称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得少于一年。
(三)申报者在获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在本市行业内认可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一篇文章(原则上应是第一作者)。
(四)考评申报人员须按规定通过全国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
(五)对少数确有真才实学、工作实绩显著、贡献突出,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者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破格参与考评。破格申报园林绿化工程师的通过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评审对象的3%。
1、在重大绿化工程、课题以及科技攻关项目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绿化科技成果转化、新优品种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做出主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绿化规划、建设、养护与管理等方面提出新的理论、理念和方法,指导实践取得比较明显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
4、撰写过有实用价值的论文,并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累计6000字以上)专业技术论文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含转评),均需在评审前参加园林绿化或动物繁育和保护的法规和专业概论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
第七条考试的内容包括法规和专业概论两部分。其中法规主要指全国和本市现已颁布的有关本行业的法律、规章,专业概论分园林绿化类专业、动物繁育与保护专业两种类型,其中园林绿化类专业主要包括园林植物及其应用、园林生态、植物保护、绿化施工与管理、园林规划设计等方面基础知识,动物繁育与保护专业主要包括动物学、野生动物繁育与保护、动物饲养等方面基础知识。
第八条园林绿化工程师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组织考试的办法,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九条园林绿化专业中评委学科组负责编制考试大纲、研究建立试题库,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园林绿化专业中评委负责审定考试大纲,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确定合格标准。考试通过者发给《成绩合格通知单》。
第十条成绩合格者按照园林绿化专业中评委的要求报送材料,参加评审。评审包括专业学科组评审推荐和中评委评审两个步骤。评审通过后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反职业道德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直至取消申报人下一年度起2-3年的申报资格。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绿化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3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2 二、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免冠彩照5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上海市 职称问题
根据省职称办工作要求,报送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工程师范围和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五年制本科4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⑴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已符合职称申报年限;
⑵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⑶中专后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⑷企业及乡镇农业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5年以上。
⑸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相应奖项)以上。
破格人员均应对照破格条件填写《晋升专业技术职称面试答辩表》,参加面试。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有独立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并能撰写技术、工程、业务报告。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科研项目或课题。
2.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以上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管理工作。
3.参加过一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4.完成本企业主导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工艺和生产管理工作。
5.独立负责生产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较复杂的技术故障。
6.完成本产品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被单位采纳,经实践验证,基本正确。
7.完成对本单位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
8.参加过一项中型成套工程项目国内外投标、承包、施工、验收任务。
9.参加过中型企业中精密、大型、稀有、生产制造关键设备等复杂设备维修工作的全过程或重要成套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0.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推广应用有一定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三项以上,并经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1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两项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三)业绩成果要求
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姑苏杯奖、优秀勘察、设计奖等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县(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五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2.县(局)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3.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中型或两项小型工程项目研究、设计、施工、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两项有一定技术难度的产品、项目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一定水平,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完成一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完成一项技术或工艺革新,提高生产力,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7.取得发明专利一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提出一项科技建议,为县(局)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促进作用。
9.解决设计、生产、施工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10.参加过一项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或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于生产实践。
11.负责完成一项生产工艺、流程的改革,对企业生产技术革新起到推动作用,取得较好效果。
(四)论文要求
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本专业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技术报告、专业总结,论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或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
2.为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技术报告、有一定水平的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经专家鉴定)。
(五)可以申报的专业
1.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2.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3.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4.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5.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6.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7.园林、园艺:农艺师、园艺师、讲师、园林设计工程师
8.船舶、冷冻:船舶技术工程师、冷冻工程师二、延迟申报对象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三、申报工程师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苏州市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二份。
3.任职期内的专业工作情况,考核情况、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业务总结。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6.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学科)正式发表的论文2篇、或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7.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职称评审申报(初定)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彩印件。
9.有效劳动合同、聘约、劳动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10.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大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资格证书用)。
11.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各市(区)局职称办应对各类证书、作品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需报送符合有关破格条件的材料及填写破格答辩表。
上述材料除1、2项外,其余均按规定装订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内。增补材料作为附件另外装订。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核实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成绩等都必须真实且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材料装订要规范,手续要完备齐全。按照属地原则,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应经所在区人事局职称办审核盖章后送市职称评价中心。
2.技术业务工作总结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总结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奖励情况;四是项目、论文等作品情况;五是申报理由。破格晋升的人员应对照工程师评审条件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并附上破格答辩表,具体的破格晋升条件及证明(作品)材料。
3.破格及非本专业申报工程师应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组织部门将面试结果附入评审材料。
申报材料和各类表格式样必须市职称办规定及要求准备和装订。
五、职称计算机要求
申报晋升工程师资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符合省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要求:
1.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取得合格证。
2.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以上。
3.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