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证书可以直接落户上海

一、职称证书
1、符合规定评定的高级职称:一般缴纳六个月三倍社保即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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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规定评定的中级职称:适用于七年居转户,申请条件之一。
二、职业资格证书
1、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师证书:一般缴纳六个月三倍社保即可落户;
2、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证书:适用于七年居转户,申请条件之一;
3、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对应中级职称,如“一级建造师”,对应中级职称,二级则对落户无用;注册会计证书、 律师执业证也适用于七年居转户;
4、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书:以考代评,如中级经济师,对应中级职称。
如何在上海落户
想要落户上海,可以通过居转户、投靠落户、人才引进直接落户三种方式落户。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投靠落户
子女投靠、老人投靠、上海梅山(集团)公司职工回沪、投靠配偶(伤残军人)
三、人才落户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扩展资料: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2、目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5、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目前所在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8、现居住地及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婚育证明材料:未婚者:无;已婚者:结婚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离婚者: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或调解书、判决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9、本市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1)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2)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同意落户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0、子女随迁材料:
(1)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由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准生证和《再生育审批表》)、居民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1、激励条件所需材料: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外省市核发的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参考资料:上海市人民政府-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审批
参考资料:上海市人民政府-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
参考资料:上海市人民政府-外省市职工(家属)进沪审批
高级技工落户上海需要那些条件?
办理上海人才引进的条件解析 个人申报条件: 一、人才引进政策: 必须是理工科类专业毕业(文秘、财会、外语、行政等专业不能办理);已婚者必须同进同出。 1、本科学历层次:本科有学位,高新技术企业做技术方面的工作,毕业3年以上,从事与本专业相关行业(职位)满三年以上; 2、硕士学历层次:硕士有学位,理工科类专业,毕业2年以上; 3、高级职称层次:本科有学位,高级职称已评上3年以上者。可随迁配偶和小孩。 4、博士,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级人才。 5、省、市级奖项的特殊人才。 二、夫妻分居政策: 1、结婚时间不足一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2)配偶一方是博士; (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 (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 (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2、结婚3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 3、结婚5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除了1、2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情况外。 申报材料说明: 1、以下材料为申报必备,请认真核对。 2、申报材料以A4规格纸张准备,并按顺序排列。 3、以下申报材料中找我领取。 4、申报材料需要的内容如下,如需咨询可来函来电。 5、如申报人原籍属西部开发地区需开具出省证。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如下:
1、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的人员;
2、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县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
6、当年度上海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中列举的紧缺人才。
流程如下:
1、申请。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网上提交人才引进申请人相关材料,经网上预审后,可至现场递交书面申请材料。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现场受理。市、区人才中心依据条件核验相关材料,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现场受理;
3、初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中心自现场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相关政策提出初审意见。初审通过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政策进行审核,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予以公示;
5、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政务网上进行15天的公示。公示通过的,市、区人才中心即打印关于同意国内人才引进人员XX办理上海常住户口的批复并通过当场或者邮寄方式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