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专业技术职称聘用条件,山西省发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

2024-06-11山西职称评审网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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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理条件

山西专业技术职称聘用条件,山西省发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科发〔2020〕43号)明确“在山西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目前在自然科学研究(含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体育科学研究、科技管理与公共服务(含科技开发与管理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科技创新创业与服务、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等)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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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2020年度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晋科发〔2020〕44号)明确“在山西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目前在自然科学研究(含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体育科学研究、科技管理与公共服务(含科技开发与管理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科技创新创业与服务、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等)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中国共产党党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受处分期的。”

说明:文件更新的则以最新的为准。

山西省正高级工程师如何聘任二级

需要考试。

想聘任二级必须是要通过参加考试来提升的晋级的,考试通过获得资格证书即可。

高级工程师是中国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中的高级职称(职称改革后称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也是最高职称。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我们平常所说的“高工”指的就是“高级工程师”。

我想上中级职称医2016年山西省报考具备什么条件

2016年山西省主治医师考试报名条件

2016年 山西省医师中级职称考试(含主治医师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

2016年山西省医师中级职称考试(含主治医师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注:部分地区2016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卫生局公布内容为准。)

一、临床医学专业:

(一)初级:

根据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中级: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参加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报名参加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4、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6、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

8、《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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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聘用管理暂行规定

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规定,通常用来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特殊活动的一种规章制度。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欢迎阅读收藏。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社会化评审,企业自主聘任”的规定,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执业资格考评,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根据《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凡在公司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应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专业级别上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专家级四个级别,从专业系列上分为工程系列、财会系列、经济系列和其他系列。

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聘任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对于个别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本级别聘任条件而满足下一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低聘;对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予聘任。

第五条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能力要求

(一)专家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科研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将国内外先进理论、方法、技术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专业技术领域的开拓能力,能够创造性的运用先进的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复杂性技术问题,能够在工作实践和理论学习中提出独特的'、开创性的见解,是专业学术技术和行业的带头人。能够撰写高水平的有学术价值的论文,能指导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的技术、科研、管理动态,根据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结合本专业的实际,制定或审查工作方案,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实施方案的骨干力量。具有创新精神,能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或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写出有指导意义或推广意义的论文。能够指导中、初 1级人员的学习和工作。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专业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的业务知识,能够制定工作方案,独立开展工作并完成任务。自觉应用本行业的新技术、新理论,积极进行工作改进与创新。就解决普遍性业务问题,能够开展工作研究、调查研究,写出研究报告,撰写工作论文。指导初级人员工作和学习。

(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要求完成指定的具体工作任务。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和处理,能写出总结报告。

第六条 聘任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二)能够履行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达到该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能力要求;

(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四)在某一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取得与聘任级别相应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其中:

1、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职称,或通过北京市各级别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2、由外省市、各大部委、中央单位调入,已在原单位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3、通过其他渠道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确实具备专业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聘任:

(1)1969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某一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取得优秀业绩;

(2)学历、低一级职称、专业工作年限满足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各级别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条件;

(3)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为优良。

第七条 职(执)业资格聘任条件

(一)持有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岗位或相关岗位工作,方可聘任;不在本岗位或相关岗位的应不执行职(执)业资格聘任。

(二)持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执业资格注册在我公司的,方可聘任。

第八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应低聘或不聘:

(一)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差,业务水平低,达不到本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能力要求;

(二)不能履行本专业技术岗位所规定的岗位职责;

(三)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五)在履行专业技术职务时发生重大失误或错误;

(六)有违纪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或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第九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原则上不得跨系列聘任。应选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从事某一岗位专业技术工作。

第十条 由其他单位调入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符合该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章 聘任工作的组织

第十一条 集团及我公司成立两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聘任领导小组,分别负责高级与专家级、初级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审批职能。

第十二条 公司组建综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以及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推荐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牵头并担任主任委员,由在各专业系列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有较高威望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出任委员,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委员应取得该职称三年以上。委员会人数以5-9人为宜。

第十三条 为落实集团公司关于用人单位聘用权,公司成立以主要领导牵头、各专业系统主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批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聘任意见。

第四章 聘任的程序和管理

第十四条 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聘任条件,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进行自主

申报,并将以下材料报送到本人所在部门(或项目部):(1)《北京住总集团XX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一式二份;(2)职称证书复印件;(3)职称申报表;(4)论文;(5)学历证书;(6)低一级别的职称证书;(7)业绩材料复印件。

要求申报材料齐全、签名和印章完整有效、无修改或涂抹。申报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存在问题的材料不得申报。

第十五条 部门(或项目部)推荐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部门(或项目部)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要求进行审核,填写意见后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按聘任权限上报各级聘任委员会。

第十六条 各级聘任委员会要有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

二)人员出席才能开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就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和聘任条件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当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申报人必须获得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同意才算通过。表决票由综合办公室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宣布表决结果后,会议组织人员要认真填写“会议纪要”,并经到会全体委员签字。

第十七条 聘任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门会议,在充分审议聘任委员会提交的聘任意见的基础上,批准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十八条 通过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将《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九条 聘任工作原则上在每年年初进行,对通过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于下半年增加聘任一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新一级别或新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经聘任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聘任。

第五章 职称津贴

第二十条 经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聘任领导小组聘任审定后,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待遇(参照集团标准执行)。

享受职称津贴的人员,必须将相关证书交至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调剂使用,否则不享受职称津贴待遇。

第二十一条 同时持有职称和职(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北京市及集团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聘任,职称津贴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特殊情况下,根据公司需要,经聘任领导小组批准,也可适当调高职称津贴。

第二十二条 对于持有职称证书但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但可按下浮一档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三条 对于持有职(执)业资格但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也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四条 对于持有执业资格且在本专业岗位上工作,但不能在本公司注册的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也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五条 实行年薪制的领导,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附 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负责解释并组织修订。

拓展阅读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一、聘任原则

1、打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终身制”,逐步将专业技术人员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

2、专业技术人员聘任遵循“按需设岗、公平评价、双方平等、以岗择人、人事相宜、事职相符”的原则,按照“公开岗位、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

3、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实行“民主监督”原则。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广泛参与,接受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

4、职责与权利相一致原则,使专业技术人员既明确职称,也明确职责、权利。

二、聘任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进步,热爱祖国,忠于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受聘人员一般应为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具备相应职称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按不同类型教师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

3、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与岗位相符。

4、在专业技术职称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的优先聘任。

三、聘用职责

1、初级职称聘用职责

完成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参与教研科研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科研及教育工作水平。

2、中级职称聘用职责

完成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师教学评价在合格以上,教辅人员工作考核在合格以上,积极开展教研科研工作,并有一定成效。

3、副高职称聘用职责

(1)副教授

注重教学方法及教育创新研究,能够承担并圆满完成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评价良好以上,聘期内至少发表一篇达到一定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或本专业学术论文。

(2)其它系列副高

以服务于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为主,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和本专业业务水平,圆满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聘期内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工作管理研究论文。

4、教授

注重教学方法和创新研究,能够出色完成两门以上课程教学工作,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聘期内至少每两年发表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或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四、聘任期限

聘任期一般为三年。

新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实行定期聘任。

五、聘任程序

1、公布岗位

2、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公布的岗位职数,以书面形式向本部门负责人递交应聘申报表。

3、审查考核

各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聘用意见,报人事处。

4、确定人选、审核、聘任

由院党委会议审核各部门提出的聘用意见,充分讨论,确定聘任人选,并进行公示。聘任文件由学院统一下发。

六、聘后管理

各聘用部门应加强对受聘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各级别技术职务聘用职责要求做好受聘人员任期内业务等综合考核,聘任期满,经聘任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报学院续聘,否则予以高职低聘,直至解聘。

本办法适用于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各层级晋级后首次聘用,升等竞聘按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条件?

1. 专业技术资格是什么

专业技术资格又称为职称,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

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 。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播音、卫生技术、农业技术、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技校教师、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计划生育、党校教师系列(专业)设5个级别。

延展资料:

高校教师、新闻、科学研究、出版、教练员、翻译、艺术系列、律师、公证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

中小学教师设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4个级别。

1.员级职称: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2.助理级职称:

(1)硕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评定。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3.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试合格,可以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4.副高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5.正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后,取得副高级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 现在评定中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一、需要的条件:

需要的条件除了时间年限等硬性规定外、对业绩、论文、专业能力考试等都有详细的要求。

一般,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可申请中级资格。

二、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红底彩照6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中级职称要看你是评你们单位的还是在社会上评,在社会上评需要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本专业论文一篇。单位评往往是写一篇,不用发表就行,看具体要求了。

(2)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条件扩展阅读:

如果有突出贡献也可以破格申请,中级破格条件如下:

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参考资料:

网络-(中级职称)

3. 职称评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专业抄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符合1998年以来颁布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各专业要求均有不同,具体见《资格条件》),概括有以下几点:

1、思想政治条件。

2.学历资历条件。

根据文,凡申报评审中级资格的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同时将学历(学位)(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资历条件作如下调整(个别系列另有规定):

(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获得硕士学位后3年调整为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3年调整为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 什么是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前提条件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注:有部分地区报考条件稍有差异,具体可查看当地当年关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公告。

5. 什么是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条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表明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受聘该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学术、技术水平。一般分为初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和高级(副高级、正高级)三个层次。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专业技术资格作为用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

6. 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条件是什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条件是什么

(1) 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是指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同或相近专业达到规定年限,经 *** 人事行政部门审核认定,颁发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申报技术资格认定的条件是:

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可认定员级资格;

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可认定助理级资格;

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及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可认定助理级资格;

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可认定中级资格。

7.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条件

报名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 [2000]462 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 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 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 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一、临床医学专业:

(一)初级:

(二)中级: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 7 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 6 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 4 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 2 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 技术工作满 1 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 5 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 7 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 6 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 4 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 2 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 师资格。

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壹』 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有什么要求

最好问考试用书辅导教材编者文力教授,可搜:高级经济师考试文力、高级经济师文力编著

『贰』 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

资格条件 ( 试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管理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的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实践经验,能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在创新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 有组织全面业务、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能运用计算机和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O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 O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O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 , 剌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4 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及相应奖项 ) 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奖项。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经济专业工作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系统掌握经济管理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知识。

(二)掌握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 熟悉国家经济法

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规定。

(三)了解国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结合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指导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经济工作。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 能力 ) 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 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名列本市同行业企业前三名(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五)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总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济项目的咨询评估或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融资项目的论证,经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长期从事经济管理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七)承担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课题或3项以上市(厅)级重点课题的研究,并写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 连续3年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经营管理上创新,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市级以上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或相同级别的荣誉称号(以批文或证书为准)。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市(厅)级以上重点行业规划、政策规章的制定,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技术鉴定和全程筹建与管理,投入使用后达到预期目标。

(五)参与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融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持小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市级同行业企业先进水平 (前三名)作出突出贡献(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七)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市(厅)级一等奖 1 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 2 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八)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 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作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撰写、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经济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以及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省级以上重大技术改造、基础建设项目经济评估报告1篇以上(前三名)。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国家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具有突出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 ( 语 )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的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资格条件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1. 按要求填写的“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免冠大1寸)。

2.“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资格申报人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对照第三条,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内相应的栏目处。

4.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戎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等复印件。

5.对照第五条,提交记载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经同级 *** 人事行政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6.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7.对照第七条,将本人的专业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8.对照第八条,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若是获奖项目,应写明等次。

9.对照第九条,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的原件。

10.对照第十条,提交符合省职称部门要求的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11.对照第十一条,提交符合省职称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 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 须经单位审核、盖章 , 经办人签名 , 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须按评委会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词 ( 语 )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称职以上含称职,2 年以上含2年。

2.主持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管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的单位负责人(不包括党务政工负责人);“骨干” 是指具体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等全过程的负责人或具体从事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等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3.主要编著者: 指参与写作的主编、副主编、排名前三名的著者或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达到全书二分之一的执笔人。论文和著作的学术水平由评委会认定。

4.专业期刊:指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或由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或学术机构主办定期 ( 每年不少于 4 期)出版的专业刊物。

5.奖励类型包括科技进步奖、哲学与社会科学成果奖、金牛奖、管理成果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

6.较大的经济效益指年创利税30万元以上, 显著的经济效益指年创利税100万元以上。

7.大、中型企业的认定以行业规范为准。

8.本条件所提“市”指副省级市或地级市。

『叁』 高级经济师是如何评定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三)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四)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五)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3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人;2、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六)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3、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七)已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系指经济师(含国际商务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社会科学系列助理研究员和讲授财经类课程的讲师。对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国家规定可直接聘任经济师职务的职(执)业资格,可视为经济师资格,相应证书可视为经济师资格证书。对于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持有国际商务师资格证书,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和“经济师资格”均特指“国际商务师资格”,“从事的经济专业工作”特指“国际商务工作”。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考试当年年底。

评审申报要求申报人员需持有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经济理论与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以及评审所要求的其它材料,方可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

『肆』 高级经济师评审一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三、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四、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五、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3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人;

2、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六、已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4)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

1、《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贴在资料档案袋封面)。

2、《省职称评审表》1份,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说明,同时把同时申报系列或原岗位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

3、《高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30份,其中1份须为原件。

4、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地市报评材料由地市职改部门验证后交复印件,省直部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证后交复印件)、继续教育证(原件)各1份。

5、业绩、成果材料。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即作品、奖励证书、业绩证明,或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各1份。

6、免冠大一寸近期蓝底正面相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贴在“贴职称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上)。

7、《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表》(原件)1份。

8、《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

9、论文、著作(代表作)。包括: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著作、译著及解决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原件)各1份。

10、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3000字以内)1份。

11、与申报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

12、属于委托评审范围的,需同时提供委托评审函。

『伍』 高级经济师评审的条件有哪些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系统掌握经济管理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知识。

(二)掌握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熟悉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规定。

(三)了解国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结合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指导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经济工作。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 能力 ) 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 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名列本市同行业企业前三名(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五)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总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济项目的咨询评估或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融资项目的论证,经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长期从事经济管理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显着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七)承担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课题或3项以上市(厅)级重点课题的研究,并写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陆』 山西高级经济师是如何评审的

山西高级经济师评审是先要送报审核材料的,具体的需要看评审通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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