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原平市事业单位 *** 考试怎么报名?

本次 *** 考试采取 *** 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考试费50元。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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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7年1月10日至1月14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 *** 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 *** 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次日至2017年1月15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1月16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7年1月19日—1月20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忻州2019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流程?
根据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最新通知,2019年忻州经济师报名时间为8月5日至8月19日,人工核查时间为8月5日至8月20日,缴费时间为8月5日至8月21日,详情如下:
忻州2019年经济师报名时间为8月5日至8月19日,详情如下:
一、报名流程
考试报名流程: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信息核验—网上交费—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查询—资格审核—证书领取。
报考人员通过在线信息核验的可直接交费参加考试,在线信息核验不通过的由报考人员承诺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交费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8月5日至8月19日
人工核查:8月5日至8月20日
网上交费:8月5日至8月21日
准考证打印 :10月28日至11月1日
票据领取:领取事宜详见准考证
成绩查询:2023年1月上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报名相关事宜
1、资格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现工作地须在山西,并且有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
2、此项考试报名纳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范围。报考人员须确认本人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等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承担不实、虚假承诺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手册》中各项内容。
3、考试报名操作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完成,严禁相关培训机构 *** 报名和 *** 报名,不允许代为承诺。
4、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期间,须按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现场人工核查后,方可交费参加考试。
所需提交资料: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本人签字);
②《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③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要求:以上需提供的复印件纸张规格均为A4。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未按照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资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5、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按照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资格审核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对其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部门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见资格审核通知。
所需提交资料:
1.《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二份(详见审核通知附件,下载打印,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 .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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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省忻州市部分事业单位 *** 考试公告是什么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增人计划和 *** 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 *** 研究决定,为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忻州市规划编制中心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 *** 工作人员21名,现公告如下。
一、 *** 单位及名额
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12名)、忻州市编制规划中心(4名)均为全额事业单位,本次共公开 *** 工作人员21名。具体 *** 的名额、岗位、资格条件等见《忻州市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简章》。
二、 *** 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12月6日至1981年12月6日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根据晋人社厅〔2016〕21号文件精神,此次 *** 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 *** 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忻州市(县、区)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2014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 *** 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 *** 考试采取 *** 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0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忻州市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24:00。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后1个工作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 *** 人数原则上应达到5: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 *** 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 *** 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 *** 人数达到5:1,如拟 *** 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考试。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 *** 岗位,经 *** 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可进行 *** ,但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下一 *** 环节。考试前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 *** 通知。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等方面的问题,由 *** 单位或 *** 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12月 12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12月 21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 *** :0350—3303270。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总成绩更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60分不得进入下一 *** 环节。
1、笔试内容和 ***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
2、面试内容及时间
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评或专业知识测评。
面试时间10分钟。
3、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后发放)。
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 *** 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 *** 名额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和考核如出现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 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核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关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是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八、监督检查
本次 *** 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 *** 单位、主管部门、市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设立举报 *** 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 *** 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加强对公开 *** 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 *** 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咨询 *** : 0350—3336318 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350—2136258 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0350—3335163 忻州市规划勘测局
监督 *** :0350—3301931 忻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0350—8671200 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
0350—3309059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50—3902823 忻州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 ***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 *** 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请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 *** 拥堵而影响报名。
2018山西忻州市忻府区 *** 多少人?报考条件是什么?
一、本次 *** 考试采取 *** 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之一阶段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阶段:报名时间: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3日24:00;
第二阶段为其他岗位报名阶段: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20日24:00;
三、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报考人员在以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
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和落实高校
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推进实行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管理机关企事业
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落实企事业人员调配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 *** 、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组织的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
(八)负责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 *** 奖励制度,承担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相关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受理劳动人事 *** 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 *** 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健 *** 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十二)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不含外国专家),组织实施重大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 *** 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四)完成市委、市 *** 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放管服效”改革,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大力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压缩涉民涉企审批和服务时限,提高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扩大自主评审范围,下放职称
评审权。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 *** ,下放岗位聘用认定权限。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便民化,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