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称证书领取地点,天津职称证书什么时候下来

2024-06-14天津职称评审网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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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公告

天津职称证书领取地点,天津职称证书什么时候下来

2019年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经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市律师系列、公证员系列按照201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天津市律师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4号)、《天津市公证员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3号)进行评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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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评范围

本市已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本市已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专职公证员(不含公务员身份人员)。

二、报名方式

申报人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评审时间

8月15日,以会代训方式召开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于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注册工作;9月20日前,参评人员完成职称材料在线申报和实际提交。9月30日前,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职称办)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工作;11月中旬适时召开律师、公证员中、高级职称评委会议;整体工作于2019年年底基本结束。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动员学习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1、学习动员:各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集中学习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规定,并开展网上申报流程培训。

2、业务考核: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对申报人员在现岗任职以来的业绩进行考核,按年度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

(二)申报推荐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1、申报人员根据评审标准由本人自愿申报。(8月31日前需完成申报注册)

2、组织推荐

参评人员申报后,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要组织全体律师、公证员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工作业绩以及有无违纪投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议,并由行政领导和业务骨干3—5人组成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分别填写“群众评议意见表”和“推荐小组意见表”作为单位确定推荐名单的依据,推荐小组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单位不得推荐。

(三)网上申报、审核、验收阶段(8月16日—9月20日)

1、申报材料

申报人按要求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1,需加盖相关部门印章,高级提供3份,中级提供2份);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高级25份、中级20份);

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最高级别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各1份复印件(无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本人业绩综述,以及论文、著作、专利、案例、业绩证明函、奖励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申报程序

律师职称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中心审核推荐,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盖章后,由区司法局审核并统一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法援中心在编人员还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在编公证员由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申报材料由区司法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编制外公证员经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区司法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3、公示

用人单位按要求需对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过程及内容以照片等形式进行留存备查。

4、审核验收

材料审核由局职称办指导市律师服务中心、公证协会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不予收取。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核查、验收。

(四)职称评审阶段(11月中旬)

局职称办完成材料审核上报并配合市职称办完成检查验收工作,于11月中旬召开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中级职称评审会议,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职称资格评审,评审结果公示。

(五)报告阶段(12月份)

评审会议结束后,市局职称工作办公室向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报送总结。

五、纪律监督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年度考核不合格、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严格申报人员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评审工作由司法局机关纪委、政治部干部管理处和督察处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电话:

律师材料申报联系电话:转8003、8004

材料报送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公证员材料申报联系电话:

材料申报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2019年8月9日

附件:

1 .《 》

2.《 》

天津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

天津2022年初级会计证书发放时间预计在12中下旬陆续开始。

初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申领方法有哪些:

通过初级会计考试后,就该领取证书了,证书的领取办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1、现场领取:本人领取证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合格成绩单等有效证件。本人无法到现场领取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进行领取,他人需要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持证人有效的身份证、持证人的合格的成绩单进行领取。

2、快递邮寄:部分地区开通了这种取证方式,但部分地区可能无法提供相关业务处理。可以直接在网站上面进行申请即可。

初级会计师证书领取的时候需携带什么资料:

参加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同一个考试年度内两个科目的成绩合格,可获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大家到本地人事考试中心(或人事局职称科)领取证书时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合格成绩单据、照片、表格。(具体要以本地政策为主)

初级会计师证是否有有效期限制:

初级会计师证书属于职称类,没有有效期限制,也就是说会计职称证书不存在有效期的说法,只要通过了初级会计师考试,并且取得了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就长期有效。但是需要注意,证书虽然没有有效期限制,但是领取时间是有限制的。

成绩合格者,若未能按时领取初级会计证书,将由发放机构代为保管一段时间,如果考生在考试结束满五年仍然没有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最终将会被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天津历年职称证书发放时间

一、全国职称证书颁发时间

全国职称证书颁发时间一般每年3月份开始,持续到9月份。

二、天津历年职称证书发放时间

2020年:7月29日-8月2日;

2019年:7月23日-7月27日;

2018年:7月28日-8月1日;

2017年:7月31日-8月4日;

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

2015年:7月27日-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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