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育局在线电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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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劳动局电话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电话:0991-4680769
2012年5月30日,由原乌鲁木齐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二为一组建的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乌鲁木齐市公务员局同时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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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信息公开目录: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10:30-14:00, 下午15:30-19:30)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99号
传真号码:0991-4680751
电子邮箱:rsj@xjwlmq.lss.gov.cn
扩展资料: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配套政策,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职业资格和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
四、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政策;拟订全市工伤、生育保险基本政策;拟订社会保险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城乡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晋升工作,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办法。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博士后管理相关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监督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劳动关系政策落实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十一、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综合管理出国(境)的培训工作。
十二、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和发展预测报告。
十三、指导、监督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百度百科-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疆人事厅的具体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
网 址:
地 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6号政府大院内
邮政编码:830002
电 话:2821479
传 真:2817542
所属处室:
办公室 主 任:买买提·吐迩逊 电话:2818191
办公室 副主任:彭克诚 电话:2818191
政策法规处 处 长:杨增荃 电话:2810583
计划录用处 处 长:买买提·艾沙 电话:2825751
流动调配处 副处长:郭为民 电话:2810585
职称处 处 长:乔华旭 电话:2815510
专家处 处 长:张万生 电话:2810586
引进国外智力处 副处长:吴 进 电话:2840930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处 处 长:沙迈提 电话:2819585—24242
考核奖惩任免处 处 长:李吉言 电话:2818580
培训处 处 长:张锡鹏 电话:2614336
在硕士研究生报名是最重要的项目就只有那么几个,有:姓名(为什么重要不用说了吧),身份证号码(这可是唯一的呦),所报考的大学(这决定你考试时在哪个考场),所报考的专业(专业课的卷子是用信封装的,基本人人的都不一样),最后就是--“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决定你的准考证,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等寄到哪里,这个是最重要的,又是最易填错的,它要是填错了,一定会很麻烦的。
至于其他的项目,说实在的,都没什么大用。因为其他的项目在考试以前都不发挥任何作用。你想一想,有谁会调查你的家庭成员都有谁啊?
你所填错的项目是,录取以后,学校提档案用的,那也是明年9月份的事了。你只要在在录取后到新学校的人事处说明情况就好了。
如果你还不放心,可以问问当地的招生办,不过我想,他们一定会只和你打官腔,反而让你难受。
新疆二级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
2011年度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考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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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建注函[2011]1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1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按照原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5〕42号)执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各地、州、市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后,到当地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在乌单位的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后,由人事部门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无主管单位的个人可到乌鲁木齐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4625435
二、报名条件及科目
(一)报考条件
1、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新人社发〔2009〕25号)精神,中高等院校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免试科目及免试条件
1、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或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且具有助理级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均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建筑施工一级项目经理资质,可免试《建筑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
3、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报考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
(三)报考科目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六个报考科目。
“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即已取得一个专业的资格后增考的专业类别)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考人员于3月14日-4月14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续考考生请认真填写档案管理号。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上传照片后考试中心会在24小时之内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下载打印《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4、考生如对所学专业能否报考有质疑,可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咨询,咨询电话:2830155。
5、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1年4月15日-4月25日将考生报名信息表上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11年6月25日-6月26日
6月25日 09:00-12:00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15:00-17:00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6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在全疆设考点。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