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2016修正)
之一条 为了规范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 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权限范围内对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免、撤职、撤换、接受或者批准辞职、推选或者决定 *** 人选、通过人选等人事任免,补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第四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免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下列职务:
(一)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可以任免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任命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应当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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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任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决定任免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二)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自治区主席的提名,决定自治区副主席的个别任免。根据自治区主席的提名,决定自治区人民 *** 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上述任免事项由自治区人民 *** 报国务院备案。
(三)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
(四)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及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决定任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批准任免自治区辖市、县(除市辖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自治区辖市、县(除市辖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第五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推选或者决定下列 *** 人选:
(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因健康状况不能工作或者缺位的时候,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推选一人 *** 主任的职务,直到主任恢复健康或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
(二)自治区主席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自治区副主席中决定 *** 主席的人选,直到主席恢复工作或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席为止。
(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决定 *** 院长的人选,直到院长恢复工作或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院长为止。
(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决定 *** 检察长的人选,直到检察长恢复工作或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检察长为止,并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分别报更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第六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提名,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通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补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从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提名。第七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或者撤换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下列职务:
(一)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撤职案,决定撤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的职务。
(二)根据自治区主席或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撤职案,决定撤销自治区个别副主席和自治区人民 *** 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的职务。
(三)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或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撤职案,决定撤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的职务。
(四)根据自治区辖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批准撤换自治区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
(五)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撤职案,决定撤销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及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六)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建议,决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撤职案在提请表决前,被提出撤职的人员有权在常委会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任会议决定印发常委会会议。
***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咨询 ***
国家公务员考试发布: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各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 *** ,2018年11月7日至12月2日,工作日8:30-17:00 ,广大考生报考过程中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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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0891-6328229 *** 市城关区八一北路西 *** 力资源市场4楼407室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奖状属于什么级别?
属于省级部门。
等级如下: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级;中央国务院各部门;
省级(含党委 *** )、省级部门;
市级(地区、自治州)、市级部门;
县级、县级部门。
***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
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 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决定任免和批准任免的自治区人民 ***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各级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工作人员。第三条 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自治区人民 *** 主席的提请,决定自治区人民 *** 副主席的个别任免,自治区人民 *** 主席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由自治区人民 *** 从副主席中推选一人,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为 *** 主席。第四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自治区人民 *** 主席的提名,决定自治区人民 *** 秘书长、厅长、局长、主任的任免。第五条 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从副院长中推选一人,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为 *** 院长。第六条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第七条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建议,提名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推举一人,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为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院长。第八条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第九条 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从副检察长中推选一人,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为 *** 检察长。第十条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第十一条 地区人民检察分院检察长,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决定任免;地区人民检察分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从分院副检察长中推举一人,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为分院 *** 检察长。第十二条 地区检察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第十三条 自治区辖市和县及县级市(不含 *** 市辖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并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第十四条 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自治区人民 *** 主席的提请,决定撤销自治区人民 *** 个别副主席的职务。第十五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自治区人民 *** 主席的提请,决定撤销自治区人民 *** 秘书长、厅长、局长、主任的职务。第十六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决定撤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的职务;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建议并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撤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第十七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决定撤销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地区人民检察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第十八条 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因健康状况不能工作或缺位的时候,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决定为 *** 主任,直到主任恢复健康或者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第十九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常委会副秘书长、人大地区联络处主任、副主任,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主任会议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第二十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委会辞去常委会的职务。








